第10章(1 / 2)

数了数手中厚实一叠票子,除去本钱,马文洁今天一共挣了六块五毛钱,她心花怒放!

来之前就说好了,卖菜钱,对半分。婆婆实在拗不过她,答应了,本来婆婆是一毛钱也不想要的,就是希望她这个小儿媳以后别整天对着井口发呆,来城里散散心。

如今马文洁手中可支配三块三毛七,其中里面还包括了上次留下来的一毛二。

她带上三个娃儿财大气粗地说:“走,我们去吃好吃的!”

大宝不打瞌睡揉眼睛了,赶紧跟上去,口水直流:“姆妈,吃饭饭哇?”

二丫在国营饭店门口停下来,小脸拘谨,她探了探头,瞧见对面那桌人在吃四季豆炒肉配大米饭,她羡慕得舔了舔嘴巴:“姆妈,吃肉肉哇?”

三宝不吭声就这么定定注视国营饭店里面一个小娃儿在吃葱花豆腐脑,他舔了舔嘴巴:“……”

马文洁明白了娃儿们想吃饭,牵着小手手就走进这家饭店。

她臭美的想,今天赚钱了,而且自己这么聪明能干,以后还会赚更多的钱,娃儿们想下个馆子,她哪有不同意的。

只是十分钟后,背了语录,这才刚要点菜,就被服务员瞧不起地请出去——

那男同志用一副看傻子的眼神斜睨她:“光有钱没用,你没粮票吃不了!”

马文洁拍了拍额头,问:“我们农民没什么票,能不能多付点钱?我听广播里说大城市有议价粮,就是在饭店花两分钱换一两粮票,你们这里可以吗?”

服务员没好气摇头:“那是大城市,我们这不行,没票就不能吃饭,这是规定!”

好不容易排了一圈长队轮到自己吃饭,马文洁不想就此放弃。

一个身穿中山装,今年从省里分配到本县做县长的青年男子注意到这边动静。

他站起来,身材高大,五官硬朗,才刚吃完了午饭,瞥见这个女人可怜兮兮央求服务员通融一下,瞧女人一身衣服补丁摞补丁的打扮,一看就是农村女人头一回带娃儿来城里吃饭。

那讨好又卑微的笑容猛地触动了他冰封已久的心,几十年前,他母亲也是这样带着他们姐弟三人去投奔远在上海的父亲,当时也是这样讨好别人的。

那几年,世道太乱,她母亲半路上被偷了银元,只能拿出一个银镯子央求饭店老板,给娃儿们几口吃的。饭店老板拿了银镯子看到他们一身狼狈,衣服又脏,不仅没给吃的,还污蔑他母亲偷他的银镯子,那时才四岁的张钦粤跑过去咬了店老板的手背一口,镯子掉地上,他抢回来了,却也被店老板扇了一巴掌,打掉了一颗门牙,还好后来换牙时又长了新门牙,不过那段保护母亲和两个姐姐的艰难岁月他是忘不了的。

张钦粤想到了父亲,想到自己被逼婚,后来又因为新婚妻子出轨离婚,突然就没了笑容。

他掏出三张粮票:“我这里有六两粮票,应该够你们下馆子了。”

做好事不留名。

瞥了眼直勾勾盯他的三宝,张钦岳不知道这娃儿在读他的心,摸摸娃儿的光头,转身就走了出去。

这一幕发生得太快,等马文洁反应过来,那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提了公文包,潇洒骑上二八大杠离开了国营饭店。

马文洁追上去:“同志,你等等——”

无奈那人似乎知道她要给钱的想法,头也没回地说:“不用了,我喜欢做好人好事。”

马文洁感动得泪眼汪汪:“同志,我不能白拿你的粮票……”

速度依旧没有放慢下来。

上辈子读大学马文洁是学校里的长跑冠军,这辈子她发现这具身体其实也挺能跑的,可跑太快,布鞋里大脚趾应该是抵前面太狠了,把本来就快破的布,硬生生抵出了一个口子,她大脚趾就这样露了出来。

张钦岳回头看到了这一幕,君子非礼勿视地收回视线。

马文洁面无表情的望着地面发呆。

脚趾头漏风!

在这炎热天气里是挺凉快的,但是能不能不要在她追人的时候出糗呢?

低头瞟一眼那个大趾头,动了动,似乎在和她打招呼。

马文洁有点想炸,她感觉两辈子的脸在今天全部丢光。

啊啊啊!

这个年代没有工作,真的让她好暴躁,她买一双鞋子的票都没有。

路人指指点点在看她笑话。

算了,穷人是不能谈“有尊严”活着三个字的!

等再过几年到了八十年代,她这个未来的富婆要拿钱砸鞋店,先订做十双精致的皮鞋来穿一穿!

来到饭店点了三个菜。

一个韭菜炒干豆腐收了两毛,一个红烧排骨收了三毛,一份羊杂汤收了两毛,一共是七毛钱刚好收六两粮票。

大碗的菜,油水丰富,马文洁内心疯狂咆哮——

我的老天爷,她日思夜想的家常菜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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