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吃兔(2 / 2)

个位置,偏偏暗中发展自己的势力,哪怕他只能窥见其中一角,也觉得触目惊心。

倒不是窥见的一角有多么庞大,而是这发展的趋势,实在是太快了。

更不提郡王刚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第一考的胜利,如果不是有心这个位子,怎么会做如此让注视的事?

可若是想争这个位置,眼下太子和皇长孙都已薨逝,官家考察好圣孙,如此机会,郡王不分秒必争,反而在这里津津有味的吃着兔子。

朱韦觉得自己虽然从小就服待郡王,郡王心里想什么,他真是一点都不了解。

刘演不知道自己大伴这比富士山还要丰富的内心活动,他只知道这是他吃过最好吃的冷吃兔。

做冷吃兔的兔子最好是仔兔,两至三斤的味道最美。

而沈若做的冷吃兔是他吃过最好吃的,香气浓郁,口感丰富,层次分明,麻、辣、鲜、香,四种不同的味觉盛宴,完全体现在了这一道菜里。

更让刘演满意的是,这冷吃兔完全没有干柴之色,反而有一种特别的嚼劲,让人越吃越想吃。

“对了,郡王。二姑娘还吩咐奴才让厨房给您做一点红烧大白菜,瞧这时候,厨房已经做好了,要不要给您端上来?”

朱韦对于自家郡王一口气吃这么多完全接受良好,郡王是练武之人,练武之人就是吃的多,练得好之人吃的尤其多。

郡王小小年纪就有如此的武功,那就更得多吃一点。

因此,在郡王吃了一只两斤多重的兔子和两斤多的里脊肉外加一斤多的鸡爪后,他丝毫不担心,反而询问刘演要不要按二姑娘的吩咐再吃点大白菜。

刘演微微一征,这冷吃兔好吃是好吃却有点伤胃,如果吃一点大白菜的话,到是降火又解压。

不得不说,沈若还挺贴心的。

“端上来吧!”

刘演砸吧砸吧唇上的汤汁,这冷吃兔味道虽好却不宜多吃,除非沈若想害他,否则以后怕是难吃的到了。

这一顿晚饭吃的异常丰盛,饶是以刘演的饭量,也不免打了一个长长的饱嗝。

觉得实在有些撑的刘演,决定再出去走走,消消食。

却不想他这刚走了一里地,就碰上了灰头土脸的刘润。

“润堂兄,你这是?”

如果不是两人相交甚笃,刘演简直不敢认这个污蓬垢面形同乞丐的家伙。

不过短短七个时辰,刘润他到底经历了些什么?

“别说了。”

刘润浑身笼罩着低气压:“演弟你也知道我平时喜欢混迹市井吧!”

“我知道,你还带我出来玩过。

如果不是我实在不喜欢市井之中的气味,只怕我也是市井里的常客。”

刘演以前对于传说中的市井略有好奇,刘润见他对市井有所向往,便提议带他一起去,刘演沉吟一番后,便同意了。

谁曾想市井之中竟然恶臭,如果说街市之上只是有些许不净之物的气味,小巷小街中是堆积废物之恶臭。

市井之中,除了这些之外,还有猪鱼鸡鸭等牲畜的秽物散发出的味道。

刘演上辈子不是没去过菜市场,可那里的气味和市井之中比,简直不是一个档次。

偏偏他这辈子的五感比起上辈子敏锐太多,让他长时间呆在那里,简直比杀了他还要难受,于是去过一次之后他就再也没去过了。

倒是他这位润堂兄如此礼贤下士,颇有他前世煊帝之风,让他刮目相看。

这也是为什么诸位堂兄弟中,润堂兄,是他一直交好之人。

听到刘润说市井,刘演也有些明白刘润到底去干什么去了。

市井是三教九流汇聚的地方,虽然混乱无章,却也是消息最灵通的地方。

刘润没有他表现的这么傻白甜,只怕也在暗暗发展自己的势力,他也有着自己的野心。

如果刘润可以和刘湛换个爹,只怕皇爷爷也不会这么头疼。

“我这不是想着土豆和红薯都是民生之物吗!从民生中来,自然要在民生中找。”

刘润的神情有些郁闷,“我想着我常年混迹市井之中,市井之人消息灵通,还有不少海外之人,应该知道这两样奇物的下落。

于是,我便向相熟之人打听,并让他们问问他们的朋友,看他们知不知道这两样东西的下落。”

“这听起来没任何问题啊!”

刘演不解,“那润堂兄,你怎么变成这副模样了?不会是遇到吃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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