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Escape(十三)(2 / 4)

故事……”

主持人:“它绝对描绘了一对走在危险边缘的情侣,就像是邦妮和克莱德这对雌雄大盗,这也是个经常出现在你歌词里的意象。”

乔琳:“我不会把这个故事描绘得那么远,邦妮和克莱德是个过于极端的故事,这首歌更像是在描述我们生活里的很多东西,我们知道它不合适,但不知道为什么,我们总是宁愿妥协也不愿放弃……不仅仅是恋爱关系……”

在讨论完音乐以后,她的私生活也不可避免地被提起了。

“乔琳,你的生活里有更多新的变化了吗?感情方面的。毕竟,你写出了《蓝瞳男孩》这样的歌。”

乔琳无奈地摇摇头,“Well,我只能说,我是个正玩得开心的年轻女孩,而歌词就只是歌词,它们不是真的生活。我还戴着我的克拉达戒指呢,它的心正指向我自己。”

“所以你还在寻找一个特别的人咯?”

“不,那意味着我现在只想跟我热爱的事——音乐和电影待在一起,根本不在意其他见鬼的东西。”

好吧,她撒谎了。

在做完采访并且带着乐队表演完《一首情歌》的原声版本后,乔琳和队友一起飞到纽约为下一个媒体秀做准备。几乎飞机一落地,她就丢下队友跑了。

她有个约会。

事实证明,她还是有点时间约会的,特别是跟一个从英国飞来这里参加音乐节的小伙,一个可以非常粗鲁也可以非常真挚的,有着漂亮外表和好听嗓音的,摇铃鼓的曼彻斯特小伙。

利亚姆跟着队友一起来参加纽约的湿地音乐节,这是绿洲第一次在美国进行演出,他们显然都很兴奋,卷入了一系列乱七八糟的混乱,但还是设法把演出完成了。

而乔琳就安静地站在那个表演场地的最前排,尽量在躲避其他观众的视线情况下看完了整场演出。他们以《Rock n Roll Star》开始,最后以翻唱歌曲《I Am The Walrus》结束,中间全部是首专《Definitely Maybe》里的歌曲。

等乔琳凭着后台通行证走到后台时,利亚姆很兴奋地跑到她面前问她:“你喜欢吗?”

“我非常喜欢!”她笑着数了下她喜欢的歌,“我最喜欢《Live Forever》,但你的声音真的非常适合《Rock n Roll Star》,《Cigarettes & Alcohol》和《Married with Children》也很棒!”

她完全没有吝惜自己的赞美之词,利亚姆的乐队真的有种特别的风格——他们的音乐非常积极,几乎就像是那首开场的《摇滚明星》一样,在大叫着自己是摇滚明星!

这种态度是眼下大多数乐队都没有的,甚至乔琳自己的乐队也绝对没有这种风格。

利亚姆显然被她夸奖得很开心,他请她等他去快速清理一下自己,然后再跟她一起出去,她同意了。

待在后台的休息室意味着得跟乐队里的每个人见面,显然,其他人只是对她出现在这儿表示惊讶,而诺埃尔就是直接生气了。

他拉着她走出了房间,找到了一个没人的音响室,质问她:“你见鬼的来这儿干什么?”

他简直是明知故问。

乔琳翻了个白眼,“你不高兴我来看你们演出吗?”

“不,我很高兴你来看我演出,只要你不是要跟那个白痴一起出去!”

乔琳对他的用词有点不可置信,“拜托,诺,他是你的兄弟,你不该那么叫他!”

诺埃尔明显恼怒极了,“现在你倒是开始为他说话了?你应该比这聪明!”

“你见鬼的到底是哪里有毛病?我只是跟你的兄弟去吃顿饭!看在上帝的份上,你表现得就像是我是个被他骗上巡演巴士的16岁女孩!”

“哦?你确定吗?”诺埃尔讽刺地说,“我很确定他只是想跟你吃饭,就像是他对那些其他上车的女孩一样!而且你甚至都不相信那个被你提起名字的大人物!”

“Fuck!诺!我几乎跟利亚姆一个年龄,我该死的知道我自己在做什么!如果我要跟他上床,我会的!如果我不,我就不会!这该死的跟你有什么关系!”

“因为我警告过你,rkid不会真的爱上女人!他是个womanizer!”

“那又怎么样!你见鬼的为什么在乎呢!”

诺埃尔想说些什么,却欲言又止,最后他大喊道:“因为你该死的是我朋友,我应该照看你!”

他说完这些后反而像是找到了说话的立场,“你刚刚分手,我不想让你的脆弱状态被利用!特别是你已经跟那个伦敦白痴在一起了!”

乔琳重重地叹了口气,“诺!为什么你就总是不能好好说话呢!即使你的出发点是好的,可你说话的时候我真的很想给你一巴掌!而且,别管戴蒙叫伦敦白痴,他不应该被这么对待,而且我们也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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