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1 / 3)

明瞳的试镜通过了。

因为阿筝的戏份要在半个月后才开拍,所以明瞳打算先回学校上课。

从北市回来的那天是周日,明瞳没停歇,下午连做两张卷子,晚上紧接着又去酒馆驻唱。

她很缺钱,很缺。

经过一周的集训,明瞳再来驻唱,呈现的效果就更好了,不只是酒馆内的客人被惊艳到息声聆听,更是有许多酒馆外的路人忍不住驻足望探。

刚好,酒馆的老板这天也在酒馆,想看看到底为什么这几天营业额差了这么多。

但看明瞳一来,酒馆的气氛就也跟着上涨……老板渐渐想明白了明瞳的不可替代性。

她见酒馆外那么多人,就因为没座位只能选择站在门口听歌,心中忍不住有了一个计划。

不如在外面装修一个凉棚,然后再摆上一些桌椅?

只是明瞳来的次数实在是太少了。

明瞳结束驻唱之后,老板这次给她结了八百块的工资。

这个价格已经相当高了,毕竟明瞳只是唱两个小时,时薪四百在整个驻唱行业都是属于上游收入。

老板唯一的要求就是让明瞳得空多来几趟。

明瞳答应下来,她确实会多来几趟,毕竟她实在缺钱。

走出酒馆的时候,明瞳竟然看见了冯黛若。

她穿着漂亮的白色短裙,配着一双粉白条纹毛绒长袜,粉色柔软的漏脐小毛线衣贴着她窄窄的肩膀和纤细的腰身,双手背在身后,走路的时候一蹦一跳,好不可爱。

“路支齐!你走慢一点!快说嘛,你到底为什么大半夜一个人出来借酒消愁啊~?”

明瞳听到熟悉的名字,蹙眉越过冯黛若看去,果然见路支齐一身黑衬衫搭配宽松的黑色休闲裤,酷酷的单手插兜,走在冯黛若前面。

两人的距离不算特别近,但也不算远,冯黛若仅落后路支齐一步,看起来像是同行而来。

明瞳心下咯噔一声,心脏突然剧烈的跳动还夹着一丝抽痛,本来因为涨工资而微微轻快的心情,见此情景瞬间阴霾下来。

所以,她去北市集训这一周,路支齐已经和冯黛若如原文中一般,互相熟悉起来了吗。

明瞳视线定定的挪不开,但她不可否认,那甜美的身影与路支齐实在相配,刺的她眼涩。

她只得生硬的低下头,攥紧了拳头,几日未修剪就微微生长出几分的指甲,狠狠嵌进肉里,不见血肉,却留下生疼的印子。

明瞳第一次讨厌自己的随性散漫,没养成好好打扮的习惯,微微起球的黑毛衣披着洗的发旧的牛仔外套,就这么出了门。

她竟有些不敢上前,怕自己会显得格格不入。

“诶呦”

路支齐确实走的太快了,努力跟上还一蹦一跳过于兴奋的冯黛若一个不小心,就崴了一下脚,向前扑过去。

明瞳眼睁睁看着冯黛若拽住了路支齐的衬衫,才稳住身形不至于摔跤,但路支齐却错不及防的被扯的向后踉跄了两步,衬衫“哗”的一声,裂开了一道口子。

明瞳看路支齐差点摔倒,心里忍不住升起几分怒意,终于忍不住几步走上前,将外套脱下来,披在路支齐身上。

冯黛若呆呆的,看着手里被撕下来一块的布料,还没等吐槽路支齐这什么破衣服,看着贵结果质量这么差——

抬头还没等看清路支齐露出来的一角白皙细腻的肌肤,就见路支齐身上突然被披了一件并不算合身的外套。

路支齐还在隐忍怒意,正要忍不住发火的时候,身上却突然被披上外套。

这外套款式普通,布料很硬,还带着十分廉价的洗衣粉味。

他却并不感觉排斥,因为耳边有沙哑的熟悉声音在说:

“天气凉了,你的衣服太薄了,下次出门要记得穿外套。”

路支齐看向明瞳,骨节分明的手指捏紧手里的矿泉水,内心僵持了半天也最终没能递给明瞳。

明瞳看着路支齐,狐眼眨了眨,压下那一抹温热酸涩,只是笑着问。

“不好意思,我的外套太旧了,有些和你不搭,你先将就穿着。”

“是心情不好吗?为什么不来我驻唱的酒馆喝酒,我可以唱你喜欢听的歌哄你开心。”

路支齐有些别扭,没有告诉明瞳,其实是因为明瞳所在的那家酒馆满客,他不愿意和其他人一样傻傻的站在门口,所以就去了隔壁的酒馆,其实也能听见一点儿声音。

他顿了顿,反而欲盖弥彰的解释:“我习惯了常去的那家酒馆。”

这话在明瞳听来,就是拒绝的意思了。

明瞳点点头,扫了眼路支齐身后的冯黛若,明明心里很不舒服,却还是故作平静。

“很晚了,早点回家吧。”

明瞳走了,她怕自己会打扰了他们,起码现在的时间,路支齐大概还是想要和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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