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宁重生了。
心口处似乎还残留刀尖刺入时冰冷的痛。他有些迷茫地抬手,摸了摸左胸——手下传来的是西装面料挺阔的触感,没有鲜血,没有疼痛,仿佛他举刀自尽只不过是一场梦,他大梦初醒。
他环顾四周,发现这是在他的律师事务所,他端端正正坐在办公室里。
墙上的电子挂钟清晰地显示着:2xxx年x月xx日,9:30。他就这样看着,直到30跳动成了31。
他猛地站起来,一边打开手机,二话不说就向外走。刚刚走出门,想起忘了拿车钥匙,才发觉双手抖得厉害,根本不能好好开车。于是他随手拦了一辆车,“萧氏集团,快点,快点。”
快一点,再快一点。
还未到目的地,沈宁就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正袅袅婷婷走进萧氏集团的大厦。他疯了一样叫司机:“停车,停车!”扔下一张钞票,边说着“不用找了”,边火急火燎地跑过去追。临到门口,他的手就要搭到那女人的肩上了,有条手臂斜插进来,拦住了他:“先生,请出示证件。”
萧氏的看门保安。
沈宁走的匆忙,哪顾得上带什么证件?情急之下,他张口喊道:“萧……”话还没说完,前方的女人似有所感,回过头来,与他四目相对。
——不是萧若若。
啊。不是她。
那,她在哪儿?
他的手臂缓缓垂下,对保安露出个比哭还难看的微笑:“抱歉,我这就走。”甫一转身,赫然看到他要找的人就在他身后!
眼眸清澈,姿容秾丽,此刻带了点迷茫,不解他要做什么。
沈宁垂在身侧的双手握拳,尽了最大的力量克制住把眼前这个人抱到怀里的冲动。他死死盯着她,看着她从他身边擦肩而过,在拐角处隐去身形。
萧若若,萧若若。真的是他的萧若若!
他真的重生了,他回了三年前,萧若若还没有嫁给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叶卓远。萧家没有被叶卓远和秦櫁破坏,萧若若也没有走入万劫不复之地。
而他,踏着满地的鲜血,来救她了。
上一世的记忆恍若昨日。
他九岁的时候就认识萧若若了。他比她大了三岁。那时萧家还没飞黄腾达,萧若若的父母正处于白手起家的创业期。两家挨着,萧若若天性活泼爱动,两个小孩子没几日就成了好朋友,整日疯玩儿。
不过也只有两年光阴。两年内,萧父萧母就凭着出色的商业头脑,一举成为B城新贵。
有了钱,自然要搬到更好的地方去。沈宁的父母都是体制内工作,虽说家庭不错,但终归比不上从商来钱快、赚钱多。
年幼的沈宁站在萧若若家门口,看着人来人往,没一会儿就把她家里的东西都搬到了楼下的大车里。
愣愣看了一会儿,他觉得自己真是无聊。一转身,就看到萧若若站在他身后,一声不吭看着他,也不知道站了多久。
“你……”他刚说了一个字,就见小女孩一瘪嘴,眼角渗出了大颗大颗的泪珠。边哭边说:“我不想走,我不想走……”
沈宁有点被吓到,女人真是恐怖,这眼泪怎么说来就来!不过他表面上还是十分冷静,嗯,毕竟自己年长三岁。
他走到萧若若面前,拿出手帕给她擦眼泪,“搬到大房子不好吗,哭什么。”
萧若若抽噎着说:“可是这样就、就见不到、宁宁、宁了。”
虽然比沈宁小三岁,但她可从来没想把沈宁当哥哥。她才是老大!于是乎给了沈宁一个称号:宁宁。反正沈宁叫她若若,她叫他宁宁,公平公正。
沈宁没想到她会这样说,心里一瞬间竟觉得高兴。但现实摆在眼前,他也无能为力,只好道:“以后我会去找你的。”
萧若若信以为真,问道:“真的?”
沈宁看着她的眼睛,伸出手:“和你拉钩,骗人是小狗。”
两只小手紧紧勾在一起,映着落日余晖,晃动的影子拉得老长。
五年后,沈宁来到B市第一中学,得知萧家大小姐出国的消息。放学后,他站在萧家别墅的外面,看着大门铁栏杆上一层厚厚的灰。保安大爷懒洋洋走出来,“小伙子,要找人?这家人都好几年没回来啦!”他瞅见沈宁身上的校服,“呦,还是一中的好苗子咧。快回家吧,别天天来啦!要我看,这家人兴许都在国外定居了。”
朦胧的日光透过路边的两颗银杏树,斑驳地映在沈宁的瞳孔。他微笑着答:“好,多谢您。”
再五年。沈宁来到了Q大,就读法律系。有一个叫萧若若的女孩被他埋藏在心底的角落,逐渐蒙尘。
再五年。沈宁成了职业律师,在B市法律界小有名气。某天,一所公司来请他当法律顾问。他翻开档案,在密密麻麻的字中,捕捉到了“萧若若”这个名字。
他走马上任,却只见到萧氏集团的接待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