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2 / 2)

掷,以示尊重:“剑入眉心,不沾分血,这才是踏花剑客、沈阳的真本事!”

常逾陷入了沉默,他竟然忽略了这一点,那五具尸体上,的确是眉心中剑,可血流了一地,只怕是有人故意效仿为之。

该说的说了,不该说的秦老狗也不会多说一个字,今日这酒喝的舒坦,秦老狗满意的抱着酒葫芦起身作了个揖:“多谢大人赏酒!”

“龟儿子,回家了!”

那娃娃跟在她身后屁颠屁颠的走着,常逾看着对面空空如也酒碗,全然忘记了这次出来是奉了师父的命令还有一个,便是寻找密函。

顾郦回到酒肆看着发呆的常逾:“大人?”

常逾回过神来嗯了一声:“打听到了,他搬到那里已经半年左右了,街坊邻里只知道他姓秦,不知道他具体叫什么,他们也不常和街里街坊的走动,只知道他有时候会在吴家茶楼说书,讲一讲江湖轶事,晚上会来这家酒肆喝酒,和死的那家也没什么交集,时不时的背回来几袋子草药,其他的就没了。”

常逾轻嗯了一声之后交代道:“明早你顺着那条巷子,跟着白色的脚印走,找到地方,把消息透给府衙就行了!”

顾郦不知所以的看着常逾,这又是什么意思。

常逾:“照我说的做就行了。”

“是!”

三更天的夜里,金陵城早已宵禁,万家灯火已灭,虫鸣喧闹占据了整个黑夜,卸下白日的伪装,他不再是秦老狗,龟儿子也有了自己的名字,秦岭(字长屹)被身上的狐毒折磨的辗转反侧无法安眠,只能借着月光凄冷再用内力压制才不至于焚身难熬,岁桉(本名秦凡,字岁桉)乖巧的让人心疼,从水缸里提出了一桶寒水直接泼到秦岭身上,秦岭洗净了脸上和身上的泥,每一个夜晚,岁桉都是这样帮他的,这第一年的夏天,对于秦岭,终究是难熬的,白日里,只能涂一些泥巴,隔着太阳,这已经算是习惯了的,最开始的时候,秦岭恨不得时时泡在泥塘里,现在每当入夜渐微凉的时候,他身上的狐毒都会不安分的折磨着他,焚心灼骨洗筋伐髓的痛让他忘却不得。

年少成名,一朝得势,他也曾是江湖最出色的少年,可有人忌惮他,有人嫉妒他,人们内心的黑暗与谣言交织出了他未来的人生。

秦岭尽力忍受着自己身上的狐毒,也让自己试着去习惯这样的疼痛,十年,嫂嫂用狐毒延了他十年的寿命,可不是让他自暴自弃来荒废的,他必须活下去,将岁桉养大,让岁桉在自己的庇护下一岁又一岁的平安长大。

岁桉就坐在他身边不做声响,直到从怀里掏出药葫芦,

“把药吃了!”

秦岭倒出一个药丸给岁桉服了下去,那白皙的手上浮现着一颗棕灰色的小药丸,秦岭身上虽瘦,可唯独这手上有些肉,曾经昔日的旧友还说过,这样的手聚财,可如今想想,能活命就不错了,没了白日的苛责,也没了白日里龟儿子龟儿子的叫,秦岭的眼神里充满宠溺的看着岁桉,岁桉跳上秦岭盘着的腿上,靠在秦岭的胸膛,享受着这仅属于他们自己的时光,此刻的秦岭和岁桉俨然像是一对父子,可这分明是一个老毒物带着一个小毒物。

月光渗进院子,刻画出了他原本的模样,岁桉其实和他长的有几分相像,虽然秦岭没似岁桉的眼睛大,一双桃花眼,眼梢微扬,透着明亮,像极了一只小狐狸,配上水红色的嘴唇和白皙的皮肤,好看的竟然像是那水灵灵的姑娘,眉间的痣添了一丝俏皮和忧郁,他不似其他习武之人那样健壮,竟瘦的有些可怜,那是因为小的时候就是靠野菜豆腐长大的,除了个头,是什么也没长起来,以至于后来吃多少天珍海味都无济于事,他也才16岁啊,他也算是个孩子,可如今,他又不得不护着怀里的孩子,成为他的保护伞。

他的脖子上有一条细长的疤痕,像是利刃的划过的痕迹,他本就生的白,借着这样的月色,反倒是有些看不真切了,粗衣之下,大大小小的伤在他的身上都留下了浅尝辄止的痕迹,谁能想到一个16岁的少年会经历这么多,怕是武林盟主都没经历过。

望着明月的清冷,秦岭恹恹的笑着,青涩的虎牙已经不再,老天爷对他不薄,至少还留了一个岁桉给他,他的喉结上下滑动,将口中的苦涩尽数咽进心中,也将万千思绪划进长空。

第二日清晨,岁桉已经备好了河泥,自己独自在梅花桩上练功了。

“别总练梅花桩,你娘留的书你也时常看看!”

“你自己都不看!”

岁桉嘟囔着嘴反驳着,秦岭算的上的是武学奇才,得了师公的真传,自创了一绝的轻功,还囊括了百家武学,试问现在武林,可以说没人是他的对手,只是现在他受狐毒压制,没有任何内力,只能传授给岁桉一些招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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