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衅(1 / 3)

转眼间半日时光悄然流逝,沈瑜身体机能也慢慢恢复。半日间沈瑜从洛兰口中得知自己一昏迷便是三天三夜,沈府上下皆是担心不已。沈瑜还从洛兰口中得到了这位医者的身世。

“给小姐治病的这位是修勾大人。”洛兰道。

“呃,修勾…”沈瑜扑哧一声,“哈哈哈哈,修勾、修勾、真是好名字,哈哈,真是好名字。”在21世纪,修勾可是小狗的意思啊哈哈哈哈哈!

“嗯嗯,奴婢也觉得修勾大爷的名字威武霸气气势十足呢!”

沈瑜笑得更肆无忌惮了,“对对对,你说的真好!不能再更好了!”

在洛兰的描述中,原来这修勾与沈府还有过一段渊源。

三年前爷爷病危,沈府向天下征求神医良方。那时天下人还不知修勾是何人,他好像是凭空冒出来,凭借一身活死人肉白骨的功夫,稳住了爷爷的病情,从此名噪京城。因此这修勾很受父亲沈珂泓的青眼,父亲曾想将他招揽为家中的高级客卿,然而却被修勾谢绝了。治好爷爷的恶疾后,修勾“神医”的名气在京城的达官显贵之前传播开来。然而修勾神出鬼没,虽然被他看诊的人不计其数,但是没有一人知道他师出何门,也不清楚这人来自哪里。

所以这次能得到修勾的治疗,纯属是沈瑜的幸运。

“也不完全是幸运啦。”洛兰道。

沈瑜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把心中的想法说了出来。

洛兰接着说道,“小姐您忘啦,明日是太老爷九十大寿的日子。估计修勾大人也是被老爷邀请过来参加宴席的吧,毕竟他是太老爷的救命恩人呐。”

洛兰口中的“太老爷”正是沈瑜的爷爷沈澹猛,而“老爷”自然就是沈珂泓了。

“明日的宴席小姐还参加吗?小姐的身体可还吃得消?”洛兰似乎想到什么,有些担忧地看着沈瑜。

沈瑜道,“应当是吃得消的。洛兰,你快些扶我起来。老待在屋子里怪闷得慌,带我到外边转转,我看着了外边的风光,心情自然会舒畅些。心情舒畅了,身体能好得快些。话说这修勾去哪了?自从你让他出去以后他就再也没回来过。”

洛兰一边替沈瑜更衣一边道,“修勾大人前几日就到了府上,之后一直与老爷待在书房。只是小姐昏迷的情况紧急,老爷才请大人替小姐看诊。小姐现在身体无碍了,修勾现在应该赶回去和老爷待在一起吧。”

两人闲话间衣服也更换完毕,沈瑜立在铜镜前,望向铜镜中女子的倒影,情不自禁脑中竟然蹦出这样一句诗来,“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镜中的女子黑发随意挽了一个发髻,身着一身藕粉色的对襟襦裙,下裙上绣着山茶花的纹样,肩上披着一条荷叶绿的透纱披帛。沈瑜眨眨眼睛,镜中人也眨了眨眼睛。这人一双勾人的桃花眼,眼睛眨动间眸光潋滟,小巧的鼻子尖尖,红润饱满唇角弯弯,一颦一笑间煞是动人。

“小姐快随我出来啦!”洛兰推开房门。

在洛兰的搀扶下走出房门,穿过回廊,沈瑜穿越以来第一次看见了沈府的全貌。

小桥流水,浓翠蔽日,不过如此。郁郁葱葱的树木掩映着曲折的回廊,石子路沿着溪水的流向铺就,府中央是一方铺满荷花的池塘,一座由太湖石堆叠而成的假山依就环境立在池水中。

花香扑鼻,沈瑜被洛兰拉着走上一条僻静的小路。小路曲折,沈瑜和洛兰绕过一道弯,就迎面撞上一个长相俊朗的青年。

这人身形高大威武,剑眉星目。他身穿一件深蓝色的素色长袍,腰间别一把佩剑,皮肤因常年日晒呈现出古铜色。此人名叫沈流焕,是沈府的嫡长子,也是沈瑜的唯一同父同母的亲哥哥。

沈瑜躬身行了个礼,唤道:“大哥好。”

沈流焕连忙双手扶住沈瑜继续弯下的身子,平日坚毅的眼中带出些许怜惜,“小妹快起,你刚从昏迷中醒过来,身体还虚弱,见了我就不必行礼了。身体恢复的如何了?我刚从侍卫那得了你醒过来的消息,便连忙从马场赶过来看你,没想到在这碰着你。刚醒来就跑出来,也不怕身体着凉。”

沈瑜吐吐舌头,道:“大哥,我身体恢复得很好,只是想出来散散心罢了,你就别瞎操心啦。对了大哥,我见你身后一个侍卫也没有,今天是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么?”

沈流焕一边牵着沈瑜的手领着她向前走,一边道,“今天马场新进了一批良驹,一大早我便领着他们去马场,每人各挑选一匹好马。这群家伙,平时做事干净利落,这挑起马来却一个个的比小姑娘还要磨磨唧唧。这不现在他们还在那挑着呢。”

沈瑜笑道,“这也是难得碰上了喜爱之物。平日里要叫你的冷面侍卫们犹豫片刻可不容易呢。”

“小妹可想随我去马场看马?”沈流焕提议道,“我们坐马车去。”

沈瑜想了想,趁着看马的机会和这位大哥增进增进感情也不错,便点了点头,“既然大哥这样说,小妹便恭敬不如从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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