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章(1 / 2)

自从林教授下放去了江州,沈文霞带着女儿沈如秋回到辛通县小屯村,现已改名为屯家生产大队。

沈文霞出生在小屯,但刚记事,她已随父母兄长搬去城里。

几十年来,沈家经历过兴盛,也跌入过谷底,到现在,老一辈已带着恩怨驾鹤西去,弟弟逃去海外杳无音讯,辛通县只剩下沈文霞的哥哥在一处公社中学任教。

沈文霞起初是带着女儿投奔她哥,住了一个多月,无奈女儿和舅母处不来,原本和睦的家庭变得鸡飞狗跳,沈文鸿两口子天天吵架。

沈如秋劝她不要理会,只管住,可沈文霞实在看不下去,主动提出离开。

舅舅松了口气,母女二人就此搬去了乡下老宅。

所幸当时沈家算是小屯的殷实户,旧房屋皆是青砖瓦,稍做修整还能住,沈文鸿将这对母女安顿下,私下没少补贴,又托人照顾。

然而,住惯了城市的沈文霞,还是应付不了乡村的艰苦。

她学着邻居大姐抱木盆到河边洗衣服,盆和衣服一并被河水冲走了,她去水井挑水,水没提上来,铁桶又掉了进去……

正当沈文霞坐在井边叫天不应时,沈如秋阴沉着脸,拿起扁担一甩,一勾,水桶轻而易举,被她挑了上来。

沈文霞看呆,夸道:“小秋,还是你能干,你从小学啥都快,想不到连挑水都能上手就会。”

沈如秋沉着脸,不应声。

她不是学得快,而是这些活她上辈子下乡插队时,干了太多次!

她死活不想来乡下,不是因为学不会农活,恰恰是上辈子干了太久,深知这里面的滋味,才绞尽脑汁躲避着。

沈如秋重生了。

重生在一起还来得及的年纪。

上辈子,她和方远明是同学眼中的金童玉女,都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原本,她觉得方远明人虽长得不错,还懂情趣哄人,只是家世差了些,那时,方远明追她,沈如秋虽享受这个男人的奉承,却不愿意将关系公开。

沈如秋原本试图等等,看以后还能否遇上更好的。

然而,她那时还年轻,没想到那脸上挂着情深义重的男人,心底也是这么想。

当方远明知道她不是林教授的亲生女儿,沈如秋敏锐觉察到,他的态度微妙变了。

他开始若有似无向她继妹示好,那傻妹妹幼稚得很,没几次,就被方远明撩上了钩。

眼瞅着那对狗男女快要勾搭在一处,下乡插队的安排出来了……

沈如秋和方远明分去了同一地方。

两人关系不尴不尬,一开始,沈如秋还见他给那傻妹妹写信,然而,没过几个月,林教授被下放的消息传来……

沈如秋眼看着渣男再次变脸,再懒得回小妹信件,很快和当地大队书记家女儿走到了一起。

她起初还笑渣男眼皮子太浅,以林家底蕴哪是说没就没的?指不定那天,林教授就回去了。

然而,她始终没等来这天,两年后,江州出了一起特大事故,林教授身陨他乡。同年,方远明已通过大队书记闺女的路子,抢到了柳沟唯一的升学指标,摇身一变,成了大学生。

而她自己还挎着篮子,以手抓粪施肥上地……想起那段苦日子,沈如秋就嘴里发苦。

又熬了十年,终于,她等到一个机会,没来得及高兴太久,沈如秋发现她很不巧地赶上了下岗潮,那时候,同回城的知青遍地是,辗转多地,她仍找不到一处像样的工作。

无奈之下,她找人介绍了个包吃住的活计,像母亲一样,去给富贵人家当保姆。

当到了别墅门口,看到那两张熟悉的脸孔,犹如一道晴天霹雳直打在她脑门上。

女主人赫然是她一直看不上的傻妹子林向晚,而男主人,正是方远明!

沈如秋后来得知,林教授虽死在外地,曾受林家重恩的陈家回到首都,寻到了林家后人。

陈、林两家曾有过口头婚约,陈家很开明,将林向晚接回去,见两个孩子没那意思,所幸认成干女儿,一家上下娇宠着。

甚至,陈航还分给了她公司的干股,到了九十年代,陈航一跃成为全市最富的人,而林向晚,仅凭干股分红,轻而易举,坐拥一辈子都难以挥霍完的财富。

沈如秋嫉妒的双眼通红,却无可奈何,她不甘心!她自认样样都比那只会乱发脾气的傻妹子强,可究竟为什么,她们人生差别如此之大。

……

当沈如秋重生后,第一件事,就是要改写两人的命运。

她不再像前世,对那刁蛮任性的妹妹爱搭不理,转而耐心陪着她胡闹,哪怕是去做她觉得很丢脸的事。果然,没过太久,她就获得了妹妹的满心信任。

接下来,沈如秋提早介绍她认识了方远明,还“无意”间让方远明得知了她俩身世……等到下乡通知出了,她也只是暗示几句、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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