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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侯府初见(1 / 2)

“他一人回来的?”

“带回了老侯爷密信里的故人,还有木荣常说的大漠狼女。”

“狼女?有意思,走,去看看。”

说话的少主公便是让温贤在大漠时常想起的,总让温良担心的人,已故南疆郡王爷遗孤—南枫。

十年前南疆郡王爷战死沙场,郡王妃也殉情随南郡王而去,留下年仅十二岁的南枫孤零零的守着灵堂,得知舅父战死的温良连夜将他从南疆带回京都,交于温侯爷,养在侯府与弟弟温贤作伴,自己带军前往大漠驻守舅父誓死守卫的边城。

南枫及冠之后便搬离了侯府,皇上将已故文昭侯爷的府邸赐给他居住。

南郡王与文昭侯在世时,是世交好友,两位夫人也都是英姿飒爽的女中豪杰,当时住在京都侯府养胎的长公主便与远在南疆的郡王妃书信约定,若生个女儿便嫁予南枫做媳妇儿,若是个男孩辨认个义子,给南枫做兄弟。

后来昭凝出生,过了百日宴,长公主便带着昭凝远赴边城陪伴夫君左右。

南枫那时,时常没羞没臊的张口闭口说要去大漠看媳妇儿,然而媳妇还没见到过,一场战役就让他们天人永隔了,所以当皇上说要给他赐府邸时,他便选了文昭侯旧府,取名南郡王侯府,也算圆了长辈们的心愿。

皇上说他是皇亲郡王,怎可叫侯府,但他坚持,皇上便依了他,将已故老郡王、王妃的牌位,文昭侯爷、长公主的牌位,以及南疆和大漠战死的所有将士的牌位,都供在了这郡王侯府里。

二人打马到了宣毅侯温侯府邸,守门的小厮牵过马匹走向后院,侯府江管家从正门迎将出来,弯腰行礼。

“小郡王。”

“那浪荡子回来了?听说还带了贵客。”

这小郡王对自家小侯爷的称呼江管家早已习以为常,这还算客气的,二人相伴一起在温侯府长大,自家小侯爷整日嘻嘻哈哈没个正形,仗着自己轻功了得没事就爱做做那梁上君子。

这小郡王心思细腻,不苟言笑,冷面示人,说话也不太客气,一开口必将人噎死,不过有一点好,就是自家小侯爷若闯了祸,无需老侯爷出手,小郡王必能精准定位,将小侯爷乖乖拎回府里向老侯爷认错。

只是每每出手必将别人家打的七零八落,成了京都里出了名的两个魔王,有那不识趣的告到皇上那里去,偏皇上也惯着,说什么年轻人嘛,气盛些,两人只是爱玩,总归也惹不出什么大祸,老侯爷也是头疼无奈,最后只得让自己这侯府管家一把年纪了备好厚礼四处奔走,为这两人擦屁股。

也只有大公子回府的那几日,这两人才消停些。

“刚进府不久,这会正带了客人在正堂与侯爷、夫人说话。”

南枫听了管家的回话,带着冯义大步流星的往正堂走去,江管家一溜小跑的跟在身后。

脚步还未进门,南枫就开始打趣温贤。

“大漠的饿狼没把你吃了真是万幸,若再晚几日,我准备去大漠的狼肚子里掏你去了。”

听见这戏谑的声音,流歌随着温贤等人一起转身看向门口。

只见一身深色窄袖常服,银冠利落束发,身材挺拔骁健的南枫迈步进门,厚实的宽背有着可以让人依靠的安全感,只是冷峻的面容让人退避三舍,两人四目相对的刹那,都习惯性的用眼眸互相探究着对方。

一身红影,薄施粉黛,不加修饰的发髻红带束发,唇角总有薄笑,眼眸明亮如绿波湖水,但眼神却带着深不见底的悲情,南枫断定是个有故事的人。

“你就不能盼我点好。”温贤的话,让他收回眼,向温侯爷、温夫人行礼。

“叔父、叔母。”

温侯爷因习武出身的缘故,在这已过不惑年近半百的年纪,无半点膀大腰圆的臃肿之姿,着一身浅灰宽袖常服更显儒雅温和,那眼神有着经历过风浪的坦然。身旁的温夫人,优雅端庄,衣着简单却不失华贵之姿,略带病态的面庞柔和慈爱,是一个温柔至极的妇人。

夫妇二人刚迎了温贤等人进门,还未正经说话,南枫便到了。

众人一番泪眼相认,过往旧事感伤悲怀、忆思啜泣之后,温侯爷便吩咐江管家将客院打扫出来暂给流歌居住,又将三娘安排在府中做个管事女使,一来可以照顾流歌,互相作伴,二来是对旧府下人的照拂之意,江管家得了温侯爷的话,便带三娘下去熟悉府院了。

随又转头对南枫说道,“枫儿啊,这文六曾是文昭六骑的“剑骑”,身手了得,留在侯府里难免大材小用,好容易捡回一条命若再去那大漠苦寒之地难免不妥,不如安排在你郡王府的军营里。”

“现我身边只有冯义一人,若有事难免人手不够,文将军若不嫌弃与冯义同在我府中做个副将。”

南枫早就听过文昭六骑的威名,身手不凡、忠诚可靠,如今为他所用,他自是乐意。

“谢侯爷、小郡王,文六定不遗余力为王爷效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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