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清早,天刚亮,枕畔便传来细细簌簌的衣料摩挲声。
有时候她都忍不住感叹,这样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的日子,他是怎么十几年如一日的熬过来的。
刚想睁眼,又想起昨日他回来那莫名其妙的脾气,想了想,还是躺着没动,直到男人下床,洗漱完后,忽然床板一沉,带着水汽和凉意的呼吸逼近,似乎是在端详她。
她被突然逼近的冷气激得汗毛竖起,极力的控制着气息,企图蒙混过关。
魏承岂是那么好蒙的,她肩头一垮,睁开眼:“这么早起来,不多睡会?”
听到她明知故问,他笑了笑:“不早起,差事丢了怎么养你。”
她垂眸,没去看他。
眼见时候不早,他也不再逗留,掩好了纱幔,“睡吧,待会派人送你回去。”
终于可以回家,她松了口气,“嗯”了一声,看着他走了出去,直到直棂门在滑道上滑动,发出闷响,门阖上。
沈母沈父对于她这几日住在别院,已经大概明白过来什么了,来送信的人什么也没说,只说人好吃好喝的,过几天就会,他们活了几十年,知道自己女儿生得美,被人觊觎,岂会不知?
连看她的眼神,都满是无奈心酸,偏偏又说不出什么,只能唉声叹气。
“我着实是没想到会有今日,这些年养着你,不说是让你锦衣玉食,却从没让你吃过什么苦头,只盼着你以后能平平安安的,别被人欺负就好,如今这样,我真是愧对......”沈母话说到一半,坐着抹起了眼泪,声音断断续续:“真是老天瞎了眼,怎么让我儿碰上这样的腌臜事。”
沈父咬牙:“实在不行,咱们就搬家。”
“可是搬家,能搬去哪里了......”沈母喃喃。
沈父沉默不语。
是啊,走又能走去哪里,他们拖家带口的,魏承骑着那匹照夜玉狮子,一顿饭的功夫就能将她追回来,估摸着中午出去,晚上还能赶回来一块吃个晚饭。
她只盼着魏承哪天腻了,就能放她走了。
又或者,魏承觉得她碍眼了,巴不得她走。
自古多的是负心人,他身居高位,眼见着路越走越高,比她美比她高贵的女人多的是,她不信他能经得住那些诱惑。
她对此看得倒是很开,反正她也没打算嫁人了,就这样过吧,以后想要孩子了自己生个孩子自己养,她算是幸运的,家里只有她一个女儿,她恰好又有养活自己的手艺。
话虽如此,沈母沈父依旧忧愁,尤其是见着云仙来找她,往日不觉得云仙的身份有什么不妥,如今再看,原本挎着的脸,几乎要垂到地上,叹了口气,就去了后厨,眼不见心不烦。
云仙乘一顶藤轿停在门口,轿子里的少女容色嫣然,乌发如云,撩开帘子露出姣好的脸,约她去冬猎。
融合了匈奴羌族等胡人的风气,北地民风彪悍,女娘们聚会玩乐时也会骑马打猎,比不得魏承那样的人出门打猎必定要带一头野狼野鹿,最不济也是狐狸来,女孩家猎个兔子狍子的倒是常见,运气好,还能猎到野猪,权当作闺中乐趣。
云仙打量她的气色,明显比关在那院子里要好得多,原本想着带她出去散心,等到了猎场上时,一时不知道是谁带谁散心。
猎场坐落在燕山脚下,是赫连氏的产业,前是草原,后是起伏的密林,燕山山脉起起伏伏,绵延数百里到此处,便也没了余威,只隆起几个不高不低的土坡。
正因为是赫连氏的产业,云仙才大方的做东,带她去挑选马匹和弓箭。
草原上搭了许多帐篷和高台,专门供前来游玩的郎君娘子休憩,沈银霄对弓和马匹不挑剔,能用就行,反正她也没打算要满载而归,玩个乐子罢了,云仙仍在精挑细选,马倌一一介绍,她索性等在外头,漫无目的的望着风景。
她眼神一顿,不远处一座搭起的高台上,帐篷前,魏承和赫连重明一身锦衣华服,身下垫着虎皮毛毡,慵懒的靠在美人榻上,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话,桌上摆满了美酒佳肴,四周的银丝碳烧得旺,炭火映得周围侍奉的美艳胡姬的雪白胸脯,都黄澄澄的。
一眼看去,就知道是两个浪荡子出来潇洒。
临走时跟她说是出公差,原来是跑来出这样的公差。
不知是心有灵犀还是如何,高台上,一身鸦青长裘的魏承微微抬眼,朝她所站的方向看过来,没料到她会来这里,视线一顿,待瞟到她身后不远处正听马倌说话的云仙身上时,只觉得额头青筋一跳,抬手揉了揉眉角。
“送给匈奴左贤王的金砖被劫的事不宜上报,毕竟从匈奴弄到的那批汗血马数目不小,只能自己查,幕后这人只怕是算准了咱们不敢声张,才出手,这两日我想了许久,在幽州除了你们魏家的人,我实在想不出谁有这个胆子动咱们的东西。”
赫连重明倒了杯酒,推到他面前。
魏承收回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