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道。
店主听见李启这么问,眼神之中露出一丝惊恐,当即说道:“此等小贼自当处死,他身上之物,便尽数由前辈处置。”
“前辈!饶我一命,我在隐秘之处尚有宝藏,若是能活,愿尽数献上!”
“好,那就交给我处置了。”李启点了点头,将这个小贼身上,刚刚抢来的属于店主的东西扒拉下来,丢给了店主。
东西不齐,因为其他两个逃走的小贼身上也有一些,不过差不多就这样了,李启也没兴趣去帮人疑案追踪。
“至于你,站起来。”李启起身,示意那个小贼站起来。
他连忙起身,心中暗喜。
显然,这位大佬没准备杀他。
而旁边的店主,神色不动,不过眼神中露出一丝失望,却不敢表现出来,只是依旧恭敬。
李启也不管他,只是对那位小贼说道:“你叫什么?”
“在……在下,菊叶。”名叫菊叶的小贼马上说道。
“带路吧,你们应该有住处的,我们找个地方坐着说话。”李启对他吩咐道。
对方立刻点头,好像小鸡啄米一样。
于是,就真的这么简单的,轻易的,一个当街抢劫的人,就这么在卫兵的注视下,离开了这里。
这些卫兵,看的也不是菊叶这个贼,而是李启。
似乎,抢劫一万次,也不如一个‘强者’来的重要。
李启微微颌首,差不多理解仙天的凡间运转逻辑了。
菊叶在前面恭敬的带路,带着李启,穿越城区,走了大概五十里路,走进了一家客栈。
应该算是客栈吧,反正是城外的一家提供住宿服务的店铺,楼高六百丈,人来人往。
菊叶掏出一张纸,上面以带有神意的书法写着契约,李启注意到,写的是房屋租赁协议,他们在这里租了一个月,付了一块九品灵兽头骨,以及三十五块灵石。
喂,那玩意儿还真叫灵石啊?
李启忍不住心中吐槽。
出示了契约之后,李启和菊叶得以顺利的进入这幢大楼之中,在地字五百六十号房之中坐下。
房间里装饰典雅,有天下的风格,不过还是有些李启觉得稀奇的玩意儿,应该是这个世界的特产。
而且,这里非常注意安全,有着大量的防护阵法。
也是世界风格使然吧。
菊叶战战兢兢的关上房门,然后单膝跪在地上:“前辈……有何需求,还请明示。”
“我想让你做我的向导。”李启如此说道:“毕竟,你抢劫是被逼的吧?”
这话一说,菊叶突然抬头。
这人怎么知道的?
他会读心?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