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的太阳依旧晃眼,蝉鸣声听得让人烦躁,柏油地面上好像烧了开水一样冒着热气,闷热感笼罩着每一个人,海市的夏天仿佛永远不会结束一样。
今天是海市一中新高一开学典礼。
阮黎是踩着时间到的礼堂,到的时候几乎已经人满为患,乌压压的一片人脑袋,她一路小跑心脏跳的有些快,这会更紧张了。
遥望了一圈,高一三班正好在礼堂中间过道的第一排。
还好,最边上空了个位置,不用社死的穿过人群找座位了。
落座后,阮黎仍然有些气喘,从包里翻出纸巾抽了一张擦掉鼻尖的汗,又拿出水杯抿了一口水,润了下刚刚因为跑步太急快要炸掉的喉咙。
刚才着急又紧张,没来得及看,这会儿都收拾妥当了,她稍微扭头看了眼右边的同学。
居然是他!
是陆霄!
阮黎触电般回过头来,刚刚平复的气息再一次紊乱起来!
他也在高一三班?和自己一个班的?
阮黎高兴之余又有点忧虑,高兴的是陆霄和自己竟然是同一个班级,忧虑的是,那么久没见了,他也不一定还记得她了吧……
初三那年,阮黎和妈妈高慧在公园晨跑的时候,阴差阳错救了一个突发心脏病的老人,高慧刚好是市中心医院的胸外科医生,直接就跟着救护车把人送到了医院,然后紧急做了手术成功救回了老人。
后来这老人的家里人赶来医院,十分诚挚的对高医生表达了谢意,并递了名片。
接过名片,一看吓一跳,原来这老人正是海市赫赫有名的陆氏集团掌权人陆显文的爸爸,陆老爷子。
虽然说医生治病救人不论高低贵贱,但是陆老爷子就陆显文这么一个儿子,父子俩感情又深厚的紧,给高慧送了锦旗不说,还私下里拿着大大小小的礼品去家里拜访了好几次。
陆显文的妻子兰静柔是个外向的,为人热情又好客,她和高慧性格契合,还颇有那么点一见如故的意思,见过几次后两人迅速成为了好朋友。有一次,兰静柔非说要带着孩子互相见见吃个饭,方便以后来往。
阮黎就是那个饭局上第一次见到陆霄的。
也第一次深刻体会到了什么叫惊为天人,什么叫一眼误终身。
当时阳光正好,少年额前的碎发稍显凌乱,漆黑的瞳孔嵌在一双桃花眼里,眼角眉梢都像是流露着情意,鼻梁高挺,唇形完美,一身黑色的卫衣衬得本就白皙的肤色更加白。
英俊……风流,帅气,还是倜傥?
阮黎当时有些词穷,她觉得字典里的词汇都不足以形容初见陆霄时的那种惊艳感,总之在她移开目光的时候脸色已经红的不像话了。
一顿饭吃得很愉快,陆霄很彬彬有礼,和长辈说话的时候也丝毫不怯场,一看就是良好家教和见惯了大场面熏陶出来的气质,举手投足间散发着贵气感。
阮黎心想,她完蛋了。
她沦陷了。
那是第一次见他,两人甚至没互相说上一句话,而且自从第一眼被陆霄迷倒后的阮黎,愣是全程没再敢正大光明的看人家。之后也见过几次,都是饭局上,不是高慧请客就是兰静柔请客,陆霄每次除了应有的礼貌之外,也并没对她过多关注。
所以,阮黎得出结论,他可能压根就忘了她这号人了。
思绪抽回,台上的校长发表完讲话,邀请新生代表上台说几句。
阮黎听见身边的人微不可察地叹了口气,甚至隐隐露出那么点不耐,随后起身向台上走去。
哦对了,陆霄还是第一名来着,所以她知道会和他上同一所学校,但并没预料到会和他同一个班级。
陆霄的发言很简短,甚至可以称得上精辟!
“很高兴能考上本校,希望大家都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校长和一众教导主任老师等人一脸尴尬,台下的学生们却掌声热烈,笑声阵阵。
细听还能听见好多“我的天,他好帅”这样的声音,洋溢着激动,散发着喜悦。
嗯,校草又该更新换代了,女生们一致认为真是没枉费自己辛辛苦苦考来海市一中!
陆霄走回座位的时候,不经意瞥了眼旁边正襟危坐一脸认真盯着前方的姑娘。
好像有点眼熟呢?
想不起来,算了。
……
巧合的背后,是概率在作祟。
阮黎觉得概率很小的事情,就这样在开学第一天巧合地发生在她身上了。
她的座位被分到了陆霄的前座。
高一三班的班主任叫刘峰,他说大家可以叫他老刘。
老刘是有些幽默在身上的,他说,“我最通情达理,你们现在不是有一个词叫‘颜狗’吗?那我就是‘成绩狗’!”
言外之意就是,只要成绩搞上去,七七八八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