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敢直面他。听说他要公派出国了,而我只是一个双非二本还愁于找工作的英专生而已。
见他现在同旁边那位体态端庄,落落大方的女孩儿交谈甚欢。
又走进他的宝马5系,那女孩儿,则是坐进了副驾驶位。
而我乘坐着公交车转地铁去往机场,回染城。
有的人生来就高塔,若无相交,永远平行。
夜晚情绪有些低迷的我在工作地点附近的一家酒馆里,独自买醉。
小酒馆对我来说一直都是特别的存在,它能存下人们的万种愁绪,一切理想,和各种热闹邂逅。
它像潘多拉魔盒般,也在大学四年储存了我的不少心事。
我先是喝了一杯威士忌橙子柠檬调成的酒,试图解去万千愁绪,我不胜酒力,也越喝越愁。
那首《同花顺》,初听不知其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
扑朔的暗调暖光里映射出过往云烟,沉痛的现实又让我强行忘掉那些昨日重现。
喝的正尽兴,眼泪也快要出来了。
我观察到吧台前的人来来去去,但我身边坐着的那个男人,今晚却好像一直都在。
他好像很喜欢唱歌,每一首歌也都听过。
甚至会花钱点上那么一两首歌。
在这里点歌,就像抢钱,四百一首。
这时候主唱又带来了毛不易的《消愁》。
繁杂的世界都与我无关,我只想要趁着醉意,借烈酒,举杯,敬过往。
奈何身旁这个男人的歌喉实在难听,犹如天雷滚滚般打断我的思绪。
也好似投入了百分百感情的模样,没有任何技巧可言。
调子也不是很像模像样。
于我而言,他像个嗡嗡嗡的蜜蜂。
我大抵是喝多了,竟不知天高地厚的转头望向了他。
是他。
那个有着浑身天成的桀骜气质的毕设展上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