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米尔对唐宋元的否定并不感到意外,继续说道:“还有一个比较适合的是红衣战士团,”
“红衣战士的规模较小,但战斗力较强,约有500名精英成员。”
“而且他们的装备精良,包括先进的步枪、狙击枪和轻型装甲车以及无人机等。”
“他们主要在索马里中部的红土高原地区活动,这片区域的农业发达,是索马里的粮食主产区。”
“红衣战士由一群比较年轻的青年人组成,他们对政府的不作为和军阀的掠夺感到愤怒,决定拿起武器保卫自己的家园。”
“该组织得到了部分民间和一些国外援助组织的支持,但其独立性仍然很强......”
唐宋元看了看周慕凝和罗刚,接着说道:
“我觉得沙漠之鹰兵团和红衣战士都不错,接下来我们要做的就是分别跟这两支势力接触,看看有没有合作的可能。”
周慕凝适时开口说道:“那不如这样,阿米尔和罗团长去和红衣战士接触,我跟你去沙漠之鹰兵团的地盘。”
唐宋元略微斟酌,道:“这样也行,不过你不需要休息吗?”
周幕凝哑然失笑,经历了近二十个小时的旅途,还要面临倒时差的困境,说不累那肯定是假的。
“那就休息一天吧,阿米尔,接下来你尽可能的多收集一些沙漠之鹰兵团和红衣战士团的消息,准备充分一些。”
“没问题周小姐,我会吩咐下去的!”阿米尔爽快的回应道。
第二天,阳光透过酒店窗帘的缝隙,洒在了周幕凝的脸上。
她睁开眼睛,看着窗外的天空,心中充满了期待。
经过一夜的休息,她已经恢复了精力,准备开始新的征程。
起床洗漱后,来到餐厅,发现唐宋元已经和罗刚在那里用餐了。
罗刚看到周幕凝,立即站起身来,恭敬地打了个招呼。
“周小姐早!”
周幕凝点了点头,坐在唐宋元的旁边,开始享用早餐。
餐桌上,三人再次讨论了接下来的计划,确定了前往沙漠之鹰兵团营地的路线和时间。
“还有一个问题!”商议到最后,唐宋元道:“我刚才查了一下,英语并不是索马里的主流语言,最多在官方层面少部分使用。”
“而索马里地区主流语言是索马里语,这个咱们都不会呀......”
周幕凝眉头轻挑道:“放心吧,阿米尔早就考虑过这点,会给我们安排好合适的向导的。”
阿米尔带来的向导是一名个子很高的黑皮肤小伙儿,名字叫做格列斯·加布利尔。
格列斯穿着一件破旧的T恤和一条磨损严重的牛仔裤,但他的身材高大挺拔,头发卷曲着,像是黑色的波浪在头顶跳跃。
根据阿米尔介绍,格列斯会说英文、索马里语、达罗德语以及哈维耶语,对索马里南部沙漠之鹰兵团控制的区域也有一定的了解。
而这样一个陪着出生入死的向导,一天只需要40美金。
此外,阿米尔还给唐宋元二人提供了一辆看起来有些破旧的悍马车,车身已经被风沙打磨得失去了原有的光泽,布满了划痕和凹痕。
不过在唐宋元的透视视野里,这辆悍马明显被改装过,破旧的外表下,隐藏的是一颗强悍的心。
机械性能也是出奇的好,绝对能够在极端恶劣的环境下稳定运行。
在索马里这样的混乱之地,在首都之外的地方,开豪车出门与幼童持金过闹市没什么区别。
不仅如此,在悍马车后排的座椅下方,阿米尔还给二人准备了三支步枪和十多个压满黄橙橙子弹的弹匣,
手雷也准备了整整一箱,就是为了以防万一。
格列斯熟练地跳上了悍马车的副驾驶座位,用一口流利的英语对唐宋元和周幕凝说道:
“欢迎来到索马里!”
“我会带你们安全到达沙漠之鹰兵团的营地的。”
悍马车在沙漠中缓缓启动,发出阵阵轰鸣声,渐渐驶离了摩加迪沙市区。
格列斯驾驶着悍马车,在沙漠中熟练地穿行。
他的眼神坚定,似乎对这片土地了如指掌。
时间在赶路的过程中不知不觉来到了当地时间的下午,就在周幕凝对车窗外的景色感到麻木和烦躁的时候,唐宋元提议停车,吃点东西。
周幕凝欣然同意,她自己也有些饿了。
于是格列斯将悍马车停在了一片沙丘的背阴处,这里远离了公路,比较隐蔽,也不用担心遭到武装分子的突然袭击。
三人下车后,从后备箱中取出了一些面包、饼干和水。
虽然只是一些简单的食物,但格列斯却吃得很认真。
在索马里这样的混乱之地,能够有一顿安稳的饭食,已经是一种难得的奢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