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今年,明显不一样了。
收音机、电视机、七嘴八舌……包括时不时推进小院的自行车轱辘声。
总之,是越来越有生活了。
欣赏完星空的江山,继续绘着手里的图。
今天,他还给二哥派了任务:“临摹的时日也不短了,可以试着自己画两幅看看效果。”
于是,这一会江河按照老三的建议,开始勾画米国地理杂志上的城市街景。
这是江山从日-本特意给二哥带回来的礼物,每一张图片的地名都已经用中文标好了。
“二哥,”江山边画边问:“你现在日语学的怎么样了?”
江河一点不怵:“要不咱俩对两句?”
“成啊,”江山觉得这个是不错的建议:“干脆咱俩以后就用日语说话得了。”
“也不是不行,”江河试想了一下:“我和小晓试过几次,中日语夹一块一点都不耽误。”
“看来你已经有实践经验了。”
就这样,在开展了几次中日对话后,中方的优势越来越明显。
直到狸花猫又落在了窗台上。
“太子,”江山撇了老猫一眼:“又跟到这边来了?”
江河笑了:“看来它和我有缘。”
“要是没搁这盘猫鱼,你俩的缘份早尽了。”
江河没搭理他,走到窗前撸了把猫脑袋,低头一看桌面:“这就是你说得那些动画人物版权?”
桌面上,平铺了一张稿纸。
《熊猫百货商店》里的个体户熊猫,前后左右四个方位的立体图像,分毫不差。
在著作权法出台之前,国内相关人士丝毫没有著作版权的意识。
就拿美影厂来说,无论创作的过程有多艰辛,竟没一位作者想到呵护自己得来不易的创作结果。
个人没有意识,组织也没有意识。
市面上利用美影厂动画形象的图书、海报……满天飞。
美影厂竟熟视无睹,丝毫没觉得自己的利益已被侵犯。
直到2000年后自己单位的职工“阿凡提”的父亲曲老,授权给电子出版社出版了两册“阿凡提”系列的漫画书后。
方才意识到了版权的重要性。
他们认为,所有职工在美影厂期间创作的动画作品版权,都应该属于公家。
但曲老认为,自己辛辛苦苦泡在新J几个月,绘制出来的“阿凡提”。
毫无疑问应该属于自己。
一番对簿公堂后,法院做出了判决:因被告起诉的侵权对象诞生于1991年之前,所以双方均享有“阿凡提”版权的持有权。
判了,又好像没判。
但,促进人类的一次次进步,几乎都是从吃亏开始。
于是这场官司后,美影厂学精了,著作者也知道护犊子了。
1979年虽然已经可以上工商局注册商标,但直到1982年,国家才颁布了第一部《共和国商标法》。
接着,1984年的《共和国专利法》……
之后到了1990年,国家终于颁布的《共和国著作权法》。
其中,明确规定了文字、音乐、戏曲、舞蹈、美术、建筑……一系列作品的著作人持有权力。
虽然从1991年1月开始,国内的知识产权已经有法可依。
可就连央视这样的权威机构,仍没在第一时间引起重视。
94年时,央视的动画片导演委托美影厂的刘泽,为即将拍摄的动画片设计三个动画人物形象。
于是,刘泽当场就绘制了: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和围裙妈妈,并将底稿给央视带回。
除此之外,双方均未签下任何约定。
但就在央视156集《新大头与小头》上映播出后没多久,刘泽与杭州一家公司签下了动画人物形象转让权的合同。
然后,一场长达10年的维权官司就此开始。
而此刻江山绘制的美影厂动画人物,倒不是为了在国内注册。
毕竟,相关法律法规均没有出台。
不过国内没有不要紧,日-本有就行了。
写字桌上的这迭画稿,将全数带往日-本进行版权注册。
注册方,正是这两天刚刚在浦江工商局登记存档的:春风度广告制作公司。
在“有限”与“传媒”均为出现在我国时,江山和余思归一致决定暂缓上马。
江河翻看着江山与余思归签下的一份份备注合约,忍不住笑了出来:“你这样写,她不生气?”
“他们那都这样,”江山一想到那天余思归跳脚的样子,也觉得好笑:“再说,这里面有好多都是她的提议。”
丑话在前面说得越多,日后越舒坦。
浦江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