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6 章(1 / 2)

江城体育馆

灯光明暗间,音响里的音乐被放大了无数倍,嘈嘈杂杂,穿透耳膜,站在最前面的叶予初只觉得过于吵闹,她还是不喜欢这样的环境,可为了自己喜欢的歌手,她还是愿意撑一撑的。

摇着荧光棒,跟着不远处舞台上的王者一起唱着,“他丢了自己的马鞍,捡回了马刺,玫瑰的刺虽多,可香味扑鼻,所有都抵不过三个字,我愿意......”

这是叶予初在这个时空最喜欢的一个艺人,高歌,人如其名,仿佛带着天才的使命而来,才华横溢,音乐造诣甚高,运用音乐的技能炉火纯青,无论是最初惊动世人的《高歌》,还是后来让人渐渐麻木的越来越多的火爆歌曲,这个人的音乐才华影响了这个时代。

时代周刊曾这样形容高歌:这是一个划时代的歌手,他用自己的才华震惊了整个儿世界,无人没有听过他的歌曲,如果说二十世纪科学界有汉姆斯改变了世界,那么音乐界,高歌当属音乐的无冕之王。

欧洲时报也评论道:听高歌的曲子,仿佛穿越千年的时光,看到古华国、古印度、古巴比伦和古埃及的荣光,异域的、超越时空的音乐宛若天成,只是高歌妙手偶得之。用华国的古诗形容就是,“华国丝管日纷纷,半入江风半入云。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战斗民族里有名的大文豪也称:听了高歌的歌曲,人都精神了,各种乐器的融合,仿佛奏起了一曲生命之歌,听得人心潮澎湃,斗志昂扬。我每日清晨都靠高歌的歌曲来提神,这可比咖啡管用多了。

高歌所拥有的不仅仅是音乐才华,他的文学素养也极高,从他的歌词中就能看出来,其中的许多典故信手拈来,转变方式运用,让他的歌不仅唱来朗朗上口,深入其中也是寓意深刻。

叶予初第一次听他的歌就是在街头逛衣服店的时候,店里面很安静,放的是高歌的《夜雨阑珊》,水滴的声音清透空灵,歌词充满诗意,她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从此一入高歌深坑永不出。

这次听说他要来江城开演唱会,叶予初就决定一定要来亲眼看看他,在另一时空时,她一直没什么钱,自然也没那个心力去看自己喜欢的明星的演唱会,现在她有了条件,就想要宠爱自己一下。曾经想去做而没能做的事情,她都想要尝试一下。

不过听着他的声音,叶予初总觉得有哪里不对,也没多想,叶予初继续挥舞着荧光棒,跟着扭动唱歌,看着他在上面蹦跶的样子,心里也觉得开心,希望他永远这样有活力,创造出更好的作品来。

“检测到宿主心愿,帮助高歌解除抑郁症的枷锁,拯救生命,任务奖励:神清气爽耳钉。”

正跳着舞的叶予初听到系统的声音,差点崴了,等站稳了,马上陷入了沉思,她看着台上活力四射的高歌,真不敢相信,这样一个人居然得了抑郁症。

接下来她也没什么心思再听演唱会了,但也不好扫大家的兴,这次因为她的号召,几个朋友都来了,看着他们,叶予初只好佯装高兴,继续听下去。

一个小时之后,才在高歌的《夜雨阑珊》中结束了这场演唱会,顺着人潮慢慢往外走,到了外面,居然就下起了蒙蒙细雨,好在大家刚刚热火朝天的舞蹈,才能在冬季的雨水下一点不觉得寒凉。

演唱会结束时已经将近十点钟,他们直接定了附近的酒店,走路十来分钟就到了,上了楼,梳洗一番也就午夜了。

叶予初坐在床上,想了想,给文旭尧打了个电话,这人一般都很晚睡,这时候给他打电话也不算晚。

昏暗的酒吧里,一个当红女明星正在唱歌,其他人玩骰子的玩骰子,喝酒的喝酒,打牌的打牌,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文旭尧的手机在裤兜里震个不停,他正喝得兴起,不想搭理。

叶予初见响了五六声了还没人接,就直接挂断了,想着明天再联系他,便自己躺下睡了。

谁料到半夜睡得正熟的时候,电话响起了,叶予初艰难地伸出手来接电话,怒气冲冲道,“谁呀!”

文旭尧讪讪道,“是我,你不是找我吗?”

叶予初这时已经清醒了,骂道,“你看看现在几点了,多以为跟你一样是夜猫子啊。”

“那,对不起,我先挂了,明天再打给你。”

“打都打了,挂什么挂!”叶予初没好气地说,在那边的赔罪声中问道,“你知道高歌有抑郁症这事吗?”

“不会吧!?怎么可能?我见过他几次,感觉他就是一个精力充沛,情绪平稳的人,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得抑郁症?”

叶予初想到晚上系统说的话,都拯救生命了,说明他的抑郁情况很严重,只是没想到他这么能装,便道,“你有没有办法帮我约一约他,我有事找他。”

文旭尧只觉得心内一缩,忙道,“他的写词作曲能力可是惊才绝艳,不需要你给他写歌啊,我才是那个没本事需要帮忙的人。”

叶予初翻了个白眼,这人真是,

最新小说: 四合院:重生58,我狩猎狂欢 日光城之约 穿越斗罗之我的系统不服气 都市武道风云 重生主母摆烂后,冠宠侯府 魔幻车神之心灵救赎 修仙不如养萌娃 相错大佬后我去随军了[七零] 高武:开局反派,我当无敌于世间 陆以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