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我要吃冰激凌!”
弥敦道,一个五六岁混血小男孩对父亲说道。
李小龙听到儿子叫喊,这才回过神,“啊,什么?”
“阿豪说他要吃冰激凌。”妻子琳达对丈夫说道。
李小龙笑了笑,一把将李国豪抱起来,举高高道:“吃多了冰激凌会掉牙齿的,不如老爸请你吃炒板栗好不好,小时候我最爱吃!”
“不嘛,我就要吃冰激凌!另外我也不喜欢吃这里东西,讨厌吃馒头,讨厌吃包子,虾饺,还有那一捏就爆的鱼丸!我要吃披萨,吃奶酪,吃牛排!”李国豪嚷嚷道。
李小龙把他放下来,弯腰俯视着儿子,用手指指着儿子鼻子,表情严肃道:“呐,你爱吃什么我不管!但有一点你要记住,伱是中国人,不管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都要记住这一点!万万不能做点半损害我们中国人事情!”
李国豪才五六岁哪里懂这些,吓得一哆嗦,眼泪就开始在眼圈打转。
琳达一把将孩子抱在怀里:“你看你,孩子还小,你把他吓到怎么办?”
李小龙揩一下鼻子:“就是因为小,才要好好教育!万一长大,那就不好办!”
“我看是你心情不好,拿孩子撒气才是!”琳达白老公一眼,“从昨天到现在你都板着一张脸,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你也不讲。”
李小龙见妻子发火,这才叹口气,抱起臂膀朝前走去。
琳达在后面抱起孩子,随便把坤包拿在手里,紧紧跟上:“到底什么事情,你倒是同我讲呀!我既然嫁给你,就要替你分忧。”
李小龙望着弥敦道繁华街景,嘴里道:“也没什么。你知道的,好莱坞歧视华人严重,不管我功夫再好,演技再好,也人不了那些大佬法眼。甚至于至今为止,我在好莱坞最精彩的角色竟然是在《青峰峡》中饰演一个日本人!”
李小龙说道这里的时候表情郁闷,一副郁郁不得志模样。
实际上也的确如此。
李小龙十几岁时由于常与人争斗以致学习成绩不佳,家人将他送往出生地美国,1960年12月2日在西雅图市进入爱迪生技术学校补习。
李小龙在西雅图的生活相当艰苦,进入大学就读以后,他除了学习外,把精力都放在研习武术上。他在学校里组织了一支“中国功夫队”,经常在校园里进行训练和表演,博得了师生们的好评。
李小龙的潜修苦练练就出了“李三脚”“寸拳”和“勾漏手”。李小龙为了宣扬中华武术,在大学2年级期间,租了校园的一个停车场角落,作为武馆,挂起了“振藩国术馆”的牌子。他边教边练,刻苦磨炼,技术大有长进,尤以腿功造诣更为精深。在振藩国术馆里,他认识了来学武术的医学院女学生琳达,也就是他现在的妻子。
1966年,李小龙为了振兴中国传统功夫,打算拍摄电影,于是开始进军好莱坞,拍摄大制作《青蜂侠》。
而这部戏也成了他最著名的一部戏,后来在好莱坞参拍的电影没有一个角色超越这部戏。
原因很简单,不是他不够优秀,而是因为他太优秀,就算是配角也抢走主角风头。
这对于白人掌控的好莱坞来讲,可不是好现象。
于是在接下来的时候,李小龙一直找不到好角色,好莱坞给他的角色都是一些不重要的边角废料,让他根本没有发挥空间。
无奈之余,李小龙准备借助返港省亲机会,带着老婆孩子回到香港,准备在香港找机会,一展抱负。
首先他瞄准的就是香港电影巨头邵氏。
邵氏这些年发展速度极快,李小龙在好莱坞也有所耳闻,所以回来后
在这里,李小龙完全把自己当成了合伙人,而不是一名靠着“卖身契”拍戏养家的大明星。
在李小龙看来,他来自好莱坞,拥有丰富的拍戏经验,可以在拍戏之余帮助邵氏打入好莱坞市场,这样双方可以共赢。
所以在与邵大亨商谈当中,李小龙提出了很多在邵大亨看看无比自大和刻苛的内容。
比如李小龙要求全程掌控拍摄进程,一人充当主角和导演,甚至是监制和制片。
如果不钱的话,邵大亨当然愿意免费使用这么一个劳力,顺便把好莱坞那边的东西学习过来。
可惜,李小龙来自美国,拥有美国人的一个特点,那就是做任何事情都是有报酬的,比如帮人修剪草坪,甚至帮人遛狗,这些都要收费。所以他本人充当导演,监制和制片,统统都要收费。
如果这些收费低一些也好,生性孤寒吝啬的邵大亨也能接受。
可李小龙开出的条件却等同于好莱坞那边,一切用美金计算,如此下来,他一个人的薪水要比香港这边同种类高出几倍,这让连一个馒头都斤斤计较邵大亨如何能接受?
最终的结果就是两人不欢而散。
如今李小龙在香港已经赋闲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