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边又说不出,苏凌看我的眼神,以为我是想跟魏莫笙去的,于是说:“你去吧,记得早些回来。”
“那好啊,你们家王爷都答应了。”魏莫笙嬉皮笑脸地扯着我离开了银狐布庄。我无奈地叹了口气,但魏莫笙这个地主家的傻儿子的确是有钱,凌王府本来就穷,趁此机会宰他一次,也不为一桩美事。一路上,魏莫笙还是不敢相信,一个劲儿地问我,“那死的人真的只是楚国的蛊虫作祟,而不是什么狐妖?”
“是啊。”我道,“这个世界上哪有什么妖魔鬼怪,最大的妖魔鬼怪就是人心吧。”
“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有些人的心肠比妖魔鬼怪还可怕。”
“你说的不是本太子吧。”
“哪敢啊。”我白了他一眼。也不知道为何,魏莫笙贵为魏国太子,和苏凌一样都是上流社会的人物,可是我和魏莫笙说话就没有和苏凌说话那样小心,估计这魏莫笙就是比较土的太子吧。
“你再这么说话我就要打你了。”魏莫笙气得鼓起腮帮子。
“我好怕怕哦。”我白了他一眼。
“林小隅!”
“错了错了。”
“……”魏莫笙挠着耳朵,道,“你怎么这么怂,不是应该反抗一下——”
“我哪敢……”
“住嘴!”
魏莫笙带着我去了另一些布庄,说是要请我的,既然他这么豪气,我也不会客气,挑了自己喜欢的衣服,还给芭歌选了,也给三叔选了,还为苏凌选了块布,想着自己为他做一件。我这绝对不是有什么深意,只是因为日子过得太无聊,想找点事情来做。问为什么不给自己做一件,我的回答是,因为我压根不会做衣服,这件事还得去请假芭歌,既然我都不会,那么第一件做出来的衣服肯定奇丑无比,我可不想穿在自己的身上。
又买了些胭脂水粉小首饰,高高兴兴让魏莫笙的小厮帮着提着回到了凌王府。
我是用不来胭脂水粉的,况且我这张凹凸不平的月球表面,涂胭脂水粉简直就是丑人多作怪,这些自然都是买给芭歌的。
我本来还想叫魏莫笙的小厮帮我拿到听竹园的。没想到芭歌和三叔却在王府门口等着我了。
“歌儿!”我笑嘻嘻地朝芭歌跑去,一头钻进她的怀里,蹭了蹭。
“你今日怎么了。”
“哎呀呀,想你了成不成?”
“尽说些胡话。”芭歌摸着我的头,道:“王爷都告诉我们了。”
“现在只要抓到那个陈太平,这件事就告一段落了。啊,凌王府美好又悠闲的日子就要来了。”我狡黠地笑道:“歌儿,你知道京州有没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吗,我们下次和王爷一起去吧。”
三叔听着,在一边咳嗽了两声,我笑吟吟地看着他,补充道:“也带三叔一起去。”
林毅撇过头:“我才不想去。”
“不想去就算喽。”
“小隅,你这后面是。”芭歌看着我身后的小厮,问,“是太子殿下的小厮吗。”
我道:“可能是魏太子觉得就上件事情对不起我,想跟我道歉却又碍于自己的身份说不出口。所以才决定供我海吃海喝。”
“那挺好的。”芭歌诚恳地说道。
“我还给你和三叔带了东西。你知道我长这样,用不着什么胭脂水粉,可是看了又想买,心里痒痒着呢,全给你吧。”我道。
“我给三叔买了把木剑,当然给我自己也留了一把,这回狐妖案案子完结之后,我们可有大把时间了,要抓紧习武才行。”我道:“天下第一的资源可不能浪费喽。”
“你为什么总是想学武呢。”芭歌问着:“女子本不必……”
“哎呀呀,技多不压身。”我小声地说道:“歌儿,你不知道绝世武功是女强人的必备吗。”
“女强人?”
“我其实是有一颗女强人的心的。你别看我这么怂包,其实我可冰雪聪明了。”我自卖自夸道。
“芭歌相信会有那么一天的。”芭歌道:“但可不是现在。既然这件事结束了,小隅,我之前跟你说有事情要问你,你还记得吗。”
“嗯。就收在祭祀台下,你跟我说,我记得的。”
“那你跟我来吧。”芭歌道。
“你跟着我进来,把东西放在听竹园就可以走了。”我叫着小厮。
回到听竹园,小厮放下东西后便离开了。我手忙脚乱地拿出我精挑细选的那一块布,迫不及待地展示给芭歌看:“歌儿,你看,我选的这一块好看不好看。”
这是一块墨兰的布料,上面镌着水纹条理,看起来高雅清淡,我是特意选给苏凌做衣服的。
“挺好的。”芭歌道。
我得了芭歌的夸奖,喜笑颜开,说道:“这是我特意选来给王爷做衣服的,怎么样,挺不错的吧,我可是选了好久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