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枪导弹,用于针对民地武装自行改装的装甲车辆。”“标枪可以攻击低速飞行的直升机,能对我们造成一定威胁.”“没用的,我们打近地突击,速度起来就行,他们根本摸不到。”程磊摇了摇头,继续问道:“高炮呢?他们在战场附近部署了高炮吗?”“没有,根据756旅反馈,景栋城区中心有少量防空炮,但距离当前作战区域接近15公里,射程上完全摸不到。”“明白了。”程磊长舒了一口气,开口说道:“那现在的情况就很清晰了——一句话,对方完全没有防空能力。”“我觉得,我们不需要搞那么复杂。”“你们继续留在勐卡,我们飞过去,把火箭弹打空。”“然后,我们回来吃晚饭。”与此同时,宛徘附近。缅军景栋边防旅的“装甲突击连”已经跨过了756旅组织的第一道防线,在后方6门155口径kh-179重炮的掩护下,756旅根本就没有打出任何有效的反抗。不得不说,大炮之所以被称为战争之神,一定是有道理的。哪怕先进武器在不断发展,哪怕导弹、火箭弹的射程越来越远,威力越来越大,但简单、可靠的火炮,仍然是快速建立局部优势的最佳选择。虽然六门炮打出来的“火网”有些稀疏,可在那种震天动地的气势之下,没有任何一支未经专业训练的队伍能抗住它所施加的泰山压顶的压力。再加上后续跟进的装甲部队,边防旅对756旅阵地的突击完全称得上是“势如破竹”。战车还在徐徐推进,此时他们这支装甲部队已经脱离了景栋城内火炮的掩护范围-——当然不是真正脱离了火炮的射程,而是脱离了缅军可以操炮的距离。这其实并不是一个好消息,因为在失去炮火掩护之后,轻装甲单位会变得相当脆弱,万一对方持有大量反装甲武器,比如火箭筒、火箭弹、或者轻型榴弹炮之类,装甲连队的攻势很可能会被阻挡,行进突击速度也会被迫降低。但是,真正操控了这场突击的“战场指挥官”却刻意忽略了这个风险。这当然不是因为他的愚蠢,事实上恰恰相反,这是出于他对战场最敏锐、最精确的判断。站在战场边缘,来自暗影兵团imet小组的、硕果仅存的最后一名队员、也是imet小组指挥官的、名叫康纳的男人举着望远镜,仔细地观察着战场的形式。他很难不去感慨这支队伍的装备水平之差、战斗意志之薄弱、技战术水平之低劣,因为明明自己已经多次交代过在突击过程中要保持阵型,但在打出优势之后,那些该死的缅军士兵不出所料地把他的所有命令全部都抛在了脑后。轻装甲单位窜到了重装甲单位的前面,两辆本来应该是当做盾牌使用的坦克落到了最后,而携带着无控火箭弹的轻型装甲车则在打完弹药之后,挡在了整个装甲连的射界上。他毫不怀疑,如果自己的敌人中有一个稍稍懂一点现代装甲部队战术的指挥官的话,在己方这么大的破绽面前,他们一定会立刻发起反攻,运用高速突进的反装甲轻步兵队伍,以极小的代价把这支“装甲突击连”全部都换掉。但是,这样的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呢?自己的敌人毕竟只是民地武装罢了,他们的作战水准,也就仅仅局限于“能组织起拿枪的步兵往上冲”而已。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去过多地考虑风险,实际上还真的是没有必要的。唯一需要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快。用最快的速度冲破敌人的所有防线,把他们部署在北侧的部队全部吞掉,接管孟洋公路,然后顺着这条交通主干道一路北上,拿下那个叫做“勐卡”的北掸邦重镇。只有这样,自己才能帮助缅军真正夺回主动权,弥补他们在勐库营地的打败所造成的“缺口”。也只有这样,自己才能有机会将景栋留在缅军手中,维持住这个“势力扩张”的重要据点。这是迫不得已的选择,也是他之所以要介入这场纷争的根本原因。该死本来邦隆才是他心目中的理想基地的。但那支叫做“东风”的佣兵团.他们实在是强得有点过分。5对6,明明是己方占优,但他们居然能拖到支援赶来,拖到用重机枪完成收割的那一刻。这样的素质,哪怕放眼整个蒲北,也找不出来第二家了。——但,那又怎么样呢?一切就要结束了。等缅军攻下勐卡,失去了一切根基的东风兵团哪怕能逃出去,也会像没有了养分的大树一样迅速枯死,而暗影兵团则可以踩在他们的尸体上,一步一步发展壮大.想到这里,康纳长长舒了一口气。他重新拿起对讲机,对所有装甲单位接连下令道:“注意展开阵型,不要靠的太紧!”“坦克快点跟上,不要藏在后面,那伱们才是最重要的火力支点!”“步坦协同!步坦协同!蠢货!不是让你们躲在坦克旁边!你不怕被重机枪打死吗?!”“步兵连往后站!从侧后方获取视野,打击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