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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狼狈的狗大户(1 / 2)

顾旭专门修习过神魂力量,精神感知力远超常人,自然早早地就察觉到了沈桦的到来。

“天龙秘境”里的参会者们都是竞争关系。

每个人都渴望夺得一个好名次,把对手们统统赶出秘境。

因此只要暴露在别人的面前,就意味着危险的存在。

此时顾旭的手揣在衣兜里,看似一副旁若无人的模样。

但“惊鸿笔”早已随着他心念一动,出现在了他的手心。

不出所料。

沈桦在发现他后,几乎不带一丝犹豫,就朝他发起了攻击。

他身上的数十件宝物,闪耀着五颜六色的光泽——

那件色彩鲜艳、质地柔软的丝绸衣裳,名为“紫烟霞衣”,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阻挡别人的真元攻击;

那顶饰有金银翡翠的帽子,名为“碧水冠”,能够加快他的真元恢复速度,提升他持久作战的能力;

他脖颈上挂着的玉锁,名为“魂锁”,上面的符文来自灵山寺,可以大幅度强化他的神魂力量,抵御敌人精神层面上的攻击;

他脚上穿的那双靴子,名为“踏风靴”,能够控制气流,使得他的身法更加灵活——他在这片狂风呼啸的荒地稳步行走,很大程度便是依赖这件宝贝。

而在他的手上,还突然出现了一把精致小巧的金色手弩,名为“鎏金镶珠弩”,能够附着磅礴的真元力量,心念一动即可发射弩箭,毫无疑问是用于瞬间偷袭的利器。

…………

“真是个狗大户。”看到沈桦满身的法宝光芒,顾旭心里默默吐槽道。

不过顾旭一点也不慌张。

因为沈桦身上所有的法宝加起来,都没有他手中这支纤细朴素的“惊鸿笔”值钱。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顾旭微微眯起眼睛,悄然发动法术。

寒意自他笔尖涌起,飞雪自苍茫的天空飘落。

赤色的骄阳被阴云掩盖,绯红的荒原褪去色彩,变为一片银装素裹。

沈桦身上宝物的五彩光辉,也在这场白茫茫的大雪之中,渐渐变得暗淡无光,然后彻底熄灭。

这是“惊鸿笔”附带的法术,“万籁空寂”,能够抹去事物的非凡属性。

顾旭用它在陆氏凶宅中抹掉了唐荟的修为,在崂山遗迹除掉了台阶上的禁制,现在同样可以让沈桦身上的法宝失去效用。

他知道,金陵沈氏富甲天下,沈家子弟身上各类法宝层不出穷,令人防不胜防。

但这也意味着,他们的战斗手段非常依赖法宝。

一旦用不了法宝,他们的战斗力就会被大幅削弱。

而顾旭也能抓住对方恍惚的这一瞬间,对其发动起迅雷不及掩耳的攻击,一招制胜。

霎时,三张符纸从他的袖口飞出,像是雪花一样,朝着沈桦所在的位置飘去。

“烈光符”、“缚身符”、“烈炎真符”。

先以强光眩晕对手,再用绳索束缚对手的行动,最后放火开烧。

这套连招,顾旭私下里练习过无数次,此时已经掌握得格外娴熟。

沈桦作为娇生惯养的公子哥,长期沉浸于风花雪月之中,在实战经验方面自然远不如顾旭。

在法宝失效的一瞬间,他就已经慌了神。

当他的身体被蟒蛇般的绳索牢牢捆住、跌倒在地后,他的脑袋更是一片空白,一时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应对。

他想到了顾旭过去种种传奇般的经历,想到了他曾在与“凶神”级鬼怪对峙后全身而退,想到了同辈们对其推崇备至,想到了弟弟沈丘就算抛弃家族也要投奔到他的府上……沈桦突然双腿发颤,感觉有些害怕。

“住手!”他不受控制地朝顾旭大声喊道,“我认输!”

与此同时,他毫不犹豫地捏碎了手心里的玉符。

刹那间,金光笼罩了他的身影,四周的空间在他的眼前碎裂,他再度感受到了一股无形的力量,拖拽着他,把他拉进空间的缝隙之中。

待他的视野再度变得清晰起来时,他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洛河之畔。

围观群众的目光齐刷刷地落在他的身上。

作为一個只在“天龙秘境”中待了一刻钟就狼狈逃离的修士,沈桦此刻尴尬至极,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少爷,您……您还好吗?”

一个仆人拎着水壶和点心盒子,匆匆赶来沈桦的面前,小心翼翼地说道。

沈桦皱着眉头,没搭理他。

他一把夺过水壶,咕噜咕噜往自己口中灌水。水从嘴角流出,沾湿了他的衣襟,他也浑不在意。

然后他重重地把水壶砸在地上,踹了一脚,转身朝着自己的马车走去。

来的时候有多么风光,走的时候就有多么狼狈。

仆人则弯腰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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