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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失忆的船王(3 / 6)

尤其是工程人,一向都是直来直去的,没什么心眼儿,男人就这么跟外公搭伙儿干活干了大半年后,外公终于是接受了这个看起来聪明能干的外来人,让妈妈在家里收拾出来一个房间给他住。
虽然外公能看出来妈妈和男人也在着大半年里的相处中都对对方有了男女之情的好感,但是由于男人的身份暂时还摸不清楚,加上男人又是外地人,所以外公一直都假装自己不知道,视而不见,除了工作之外对其他事情绝口不提。
事情的转变是在第二年的年初,在做一个高空建筑的项目时,外公因为对于自己的技术太过于自信,没有做任何的安全措施就上了脚手架。
但有时候意外就是来的这么突然,那天的太阳很大,晒得外公一时间有些晃了眼睛,一个没看清,脚下一滑就从脚手架上摔了下去。
还好在下面的男人眼疾手快,在外公快摔到地上的时候在下面几层拉住了外公,但尽管如此,外公的腿还是摔断了一条。
对于做建筑工程的人来说,手脚出了问题,这辈子基本上就是和建筑行业无缘了,外公自然也是一样。
失去了工作能力的外公,做完手术后还要再床上修养一年,更是什么活儿都干不了。
在这种全家失去经济来源的情况下,男人站了出来,说是要报答外公一家收留他的恩情,接下了外公的活儿,从那以后由外公来联系客户,谈好了价钱后男人去做工作。
男人的年纪正值壮年,学习和工作能力又强,再加上外公的远程指导,很快就在当地做出了名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家里的收入甚至比之前还多了些。
看到男人这么尽心尽力的工作为了养活自己一家,外公最终还是被打动了,在一次男人的工作结束后,跟男人提起了他和妈妈的事情,表达了自己赞同的意见。
小地方的人一向结婚都很早,镇子上的其他女孩儿,像妈妈这个年纪的,有的孩子都已经会走路了,妈妈其实都算是大龄单身了。
这一年下来,不仅仅是妈妈把男人捡回来的那几天,到后来男人渐渐地融入到家庭中,跟妈妈一起吃饭,散步,沙滩上捡贝壳,抓螃蟹等等细枝末节的相处,早就已经让两个人深深地爱上了对方,只是外公一直不同意,所以两个人都没敢明说。
现在外公既然已经松了口,并且表示赞同两个人在一起,两个人也就不再遮遮掩掩的了,在外公外婆的安排下,很快就在鸿山镇领了结婚证,办了一场平平淡淡的婚礼。
因为镇子本来也就不大,所以男人的情况镇子上的其他人也早就知道了,这一年来男人的踏实能干,对外公一家的照顾有加大家也都看在眼里,除了排外,镇子上的街坊邻居们性格还是淳朴的。
而现在既然男人没有了自己的身世,根本不记得自己是谁了,再加上又和镇子里的姑娘结了婚,所以大家索性就把男人也当作了镇子里的人看待。
从现在开始才真正意义上被整个镇子所接纳的男人,在结了婚后彻底放弃了想要寻找自己的身世的想法。
这一年来在外公家里所感受到的来自外婆和妈妈的关心照顾,外公虽然严厉但是也都是好心的教训,让男人切切实实的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而且关于自己身世的消息也一点儿眉目都没有,自己的脑子里也没有任何的记忆,男人也已经不再执着于自己的身世了。
反正人这一辈子活着无非就是成家立业,在哪儿都是一样的,既然自己现在在这里找到了家庭的温暖,倒也不必再执着于寻找自己原本的家庭。
有时候现有的也许就是最好的,说不定自己的原本家庭并不怎么好,还不如现在的这个小家这么和睦。
而且妈妈说男人是在海滩边被发现的,应该是遭遇了海难飘过来的,好在大难不死,说不定会必有后福。
这反而让男人觉得自己以前的生活说不定是四处漂泊到处流浪的那种,一点儿都不稳定,说不定现在到了鸿山镇,有了圆满的家庭,这就是所谓的‘必有后福’。
两个人结婚后,很快就生下了一个女儿,因为见过了太多的海,妈妈更喜欢小溪的清澈,所以给女儿取名字叫做徐溪。
爸爸和妈妈的婚后生活非常幸福,尤其是有了我以后,加上外公外婆,一家五口人的生活也算得上是幸福美满。
可能是因为有了孩子,妈妈越来越害怕爸爸会重蹈外公的覆辙,在工作中出了什么意外,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失。
于是在妈妈的反复要求下,爸爸放弃了家里这么多年传下来的工程行业。虽然外公不是很愿意,但是因为他自己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所以他也没有立场来反对。
因为妈妈最喜欢玫瑰花,而且在家里的时候一个人无聊就喜欢摆弄各种各样的花朵,把它们扎成好看的花束,所以在妈妈的建议下,两个人用家里的积蓄开了一家花店,用了我的名字命名,叫做溪语。
在当时那个年代,在沿海的乡镇开一家花店,我们家倒是头一家,因为好奇和新鲜,一时间吸引来了不少镇上和周边乡镇过来看热闹的居民。
本身大多数人见到玫瑰也都是在电视上和图片上,在乡镇中见到真玫瑰的人的还是不多的,所以冲着新鲜感,花店开业的前几个月每天都会有人进来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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