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馆的吧台后面,似乎总是站着一个年轻人,他穿着白色的衬衫,外面套着贴身的马甲,看起来很儒雅随和。
他站在那里,手里捧着一个晶莹剔透的玻璃杯,低着头小心翼翼的擦拭,把杯子擦得一尘不染。
这个年轻人叫杜佳,温文尔雅平日里倒是很少说话。他只是站在那里,仿佛是一个神明,俯瞰着酒吧里闲聊的芸芸众生。
实际上这个酒馆都很少能收到费用,那些真正喝酒的人,也几乎从来不会七扭八拐的走到这么一个僻静的地方来找这么一个不起眼的酒馆。
杜佳也不依靠那点儿卖酒的钱生活,他有另外一项工作,另外一项更有意义的工作。
酒吧的门被人推开,一个女孩儿拎着一个篮子走到了吧台“我给你做了最爱吃的红烧排骨……也不知道手法对不对,我可是和晓月楼的师傅学了好几天。”
潘琪把篮子放在了吧台上,脸上的笑容怎么也藏不住。她几个月前刚刚结婚了,和面前的这个帅气的小伙子。
“谢谢。”杜佳微笑着放下了手里的酒杯,然后帮着潘琪打开了盒子,一碟一碟的将里面的饭菜取出来。
“啊……这真是太让人火大了。”一个坐在角落里喝酒的金发男人捂上了自己的脸,很是郁闷的吐槽。
他没有刻意压低自己的声音,和他坐在一起喝酒的同伴也被这一对情侣喂了一嘴的狗粮“一会儿去悦花街!败败火!”
“同去,同去!”那个金发的男人也跟着喊道。
潘琪回过头来,不满的看着这两个熟面孔,故意装出了一副凶巴巴的模样来“你们知道自己为什么找不到老婆吗?就是因为你们总去悦花街那种地方!”
谁知道那两个人不怀好意的嘿嘿直笑,越过潘琪对杜佳喊了起来“你老婆管的也太宽了!小心变成妻管严!哈哈哈哈!”
杜佳也不说话,而是胳膊肘撑在吧台上,一个一个品尝自己的妻子给自己做的饭菜。
说实话,潘琪的手艺其实不怎么样,她作为一个小有资本的商人的女儿,平日里其实也不是自己做饭的。
随着她们家的生意越做越大,家里的条件也是越来越好。潘奕平甚至换了一辆新车,是平时看都不敢看的款式。
能为了自己的老公做饭,潘琪觉得自己是幸福的,所以她在家里就鼓捣这些美食,到处去学怎么做好饭菜。
“你们再胡说八道,我就让道格拉斯叔叔狠狠踢你们的屁股!”潘琪叉着腰,和那两个混混一样的家伙斗嘴。
别看这两个人在这里就仿佛是两个和蔼可亲的中年人,他们其实都有另外一个身份。
金发的那个男人是大华帝国民办报纸《吾皇》的主编,那是妥妥的大华帝国保皇派他的报纸每天扇动大华帝国应该强势一些,深得部分大华百姓的支持。
虽然这份报纸上每天叫嚣着大华帝国应该对大唐帝国开战,让大华帝国朝堂心惊肉跳,可敏感的大唐帝国外交部门却从来没有找过这家报社的麻烦,说来也是让人奇怪。
赵凯很喜欢这家报纸,认为只有这家报纸敢说真话实话,甚至连这家报纸的名字他都喜欢,每天都会在早餐的时候阅读这份报纸。
听说赵凯想要给这家报社主编一个伯爵的爵位,结果被拒绝了——对方的说辞是,如果接受这样的奖励,就无法再继续公正客观的说出自己的看法了。
能让大唐帝国闭嘴,又能让大华帝国皇帝喜欢的能人不多,所以这个金发男人在大华帝国的上流圈子里很有名气。
另一个看起来平凡无比,叫嚣着要去悦花街的男人,实际上整个悦花街都要给他交保护费——这位大华帝国帝都地下势力的掌控者,是大华帝国最大黑涩会的民选扛把子。
当他和他的手下们拿着冰寒帝国生产的波波沙冲锋枪挨个说服了那些老大之后,他就在整个帝都的各种场子里一言九鼎了。那些胸口纹着两条带鱼的堂主帮主教父话事人们,很是友善的把这个男人选成了他们的老大。
至今为止也没人知道他为什么在大街上丢掉了枪管滚烫的波波沙冲锋枪,踩着一个掌控巨大帮派的子爵满是窟窿的尸体,点了一根烟等着大华帝国巡捕来抓他。
也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大摇大摆的从大华帝国的巡捕房出来,还顺便和大华帝国的“九门提督”喝了一顿花酒的。总之,他成了大华帝国官方认证的,唯一“合法”黑帮老大。
他们能在这里被一个女人教训,完全是因为潘琪是他们的家人,是同伴的老婆,是他们的弟妹。
说句不好听的,就是赵凯的皇后这么和他们说话,都要掂量掂量自己的份量够不够,有没有这个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