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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禀陛下,谋反乃十恶之首,按《大明律》,十恶重罪者常赦所不原。凡谋反及大逆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
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
其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入官。若女许嫁已定,归其夫。子孙过房与人、及聘妻未成者,俱不追坐。
知情故纵隐藏者,斩。有能捕获者,民授以民官,军授以军职,仍将犯人财产全给充赏。知而首告,官为捕获者,止给财产。不首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大理寺卿李栋对律法自然是熟读于心,可回答的时候依旧有些迟疑,不是忘了,而是胆寒。他这一念,就等于给沈鲤、李廷机、温纯等人,连同三族全诛杀了。
这些人虽不是出自豪门望族,却已经为官多年,羽翼丰满,每家少说也得百十口,一下子就是上千条人命,即便是按律当斩也心有不忍。
“朕可不可以依祖训改一改大明律呢?”但皇帝好像还不太满意,又提出了一个要求。
“……”这下连同三位主审官在内的文武百官全都把头低下默不作声了。
啥叫依祖训改大明律?太明显了,就是像太祖皇帝一样把诛三族变成诛十族。说不让吧,平日里赶上皇帝提点啥要求,官员们总把祖训挂在嘴边拦着。现在皇帝要效仿祖宗了又说不让,这不是明显对着干嘛。
说可以改吧,无论是一品大员还是九品小吏,谁愿意赶上个杀官员和踩蚂蚁一般毫不留情的皇帝呢。这次同意诛别人十族了,下次说不定就得落到自己头上,先例不好开啊!
“不做声就当默认了,朕以为主犯必诛,从犯可缓,诛杀全族就算了。他们几个为了夺权铤而走险,下毒害死了朕的生母,实属不忠不仁不义之人,死不足惜。
然其父母妻儿兄弟并未参与,也不知情,若朕为了报仇同样下杀手,与之何异?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句话历朝历代都在喊,可做起来却没几个人认真过。
今日朕想破例试试,凌迟免了,主犯改为斩立决,抄没三族,家产田亩全部入官,十六岁至五十岁,无论男女皆驱至工厂劳役二十年方可离开。期间入奴籍,三代不得科举。
从犯削籍为民,抄没家产田亩入官,入工厂劳役十年,期间入奴籍,两代不得科举。如查明知情不报、给与协助者,皆以从犯论处。”
可惜他们又想错了,皇帝并没得理不饶人随意扩大打击范围,在朝堂内搞大清洗借机铲除异己,反倒把惩罚力度大幅降了下来。
虽然说抄没家产入工厂劳役二十年还不让后代科举也挺难受的,等于是毁了一族的积累和前程,可毕竟不用死了啊。人活于世间,不如意十之八九,可没几个人真舍得死的,还不是嘴里喊着生不如死,一个个却比谁活得都在意。
“陛下圣明……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此时官员们立刻活了过来,有人带头伏地高呼,很快就有数百人一起附和,声势震天。
“先别急着歌功颂德,朕下面所讲又是要违背祖训了。举子、进士皆为国之栋梁,功奖过罚天经地义,触犯律法也不可轻绕。
但士可杀不可辱,没了气节软了骨头等于自毁栋梁,与江山社稷无益。在大庭广众之下遭受杖责,看似肉体受痛,实则摧残内心,长久下去颜面扫地,癞皮狗一条,廷杖之法还是废了吧。
另外朕在读史书时发现了个问题,我朝有部分礼法沿袭了前朝,这好像有些不妥。礼部抓紧改一改,周礼相隔久远,秦汉又多席地而坐,皆与今日不同。还是唐宋礼法比较合适……众卿以为如何?”
在大朝会上被文武百官叩拜并不新鲜,但动作如此之规范、声音如此之洪亮、态度如此之端正,洪涛还真是第一次享受。怎么说呢,确实有种高高在上,老子天下第一,爱谁谁的错觉。
既然知道是错觉了,也就不会犯错。洪涛主动降低对谋反者的惩罚力度并不是刻意讨好朝臣,而是在为下一步的利益互换做铺垫。
反贼已经出现了,木已成舟,就算把满朝文武全杀光,换上来一波新的,难道以后就没人敢谋反了吗?事实证明杀多少人也阻止不了人们对权力的渴望,有完全杜绝的想法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既然是无法彻底解决的难题,洪涛也就不打算在这个上面多费心思了。但是可以利用这种局面为自己谋利,比如说趁机提出点要求,想必不该有太多官员在此时此刻站出来激烈反对。
真反对了也没关系,王安手里还拿着一些供词呢,上面全是与沈鲤等人交往过密和有可能知情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