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便见过殿下,您自然是不记得——若按明德七年我回宫那年算,也有……十六七年?”
“那么久了?哦,也是。当时我还同凌尘不识愁滋味地日日在宫里闹得沸反盈天,如今却彼此都是……几经生死的人了。这么多年,瑾仙公公,我见您真动怒、真伤心过,但好像从来没见过您真高兴过。我……总觉得,如您这样的人,应该去自己想去的地方,过自己想过的日子。而这天启、大内……总归不是您应该在的地方。”
瑾仙看着与自己并肩而立的萧瑟,初见时那个哭声响彻景玉王府的小婴儿,早已是一个高大挺拔、丰神俊朗的伟丈夫。自己这等身量,也都只能仰头看他。
“虽说不是应该在的地方,但好像也……想不到别的地方,而且天寿山,至少还有公主在。”
瑾仙突然向萧瑟一揖:“不管怎样,瑾仙在此谢过永安王重信守诺,千金不易。”
萧瑟笑了:“若当日答应您的是永安王,说的话倒还真不一定值几个钱。但既然是萧瑟应下的,必然得算数。王爷可以赖账,客栈老板赖账,会给人打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