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说:“你不做点别的?我看你其实是个软趴趴,要么就是喜欢带把的。”
“滚。”罗彬瀚说,“我真要喜欢男的,对你这一马平川的铁汉身材早该把持不住了。二十岁的小姑娘嘴里都是些什么玩意儿?”
“你管不着,软趴趴野人叔叔。”
“哦,那您自己待着吧。我回去找个身材能看的玩了。”
罗彬瀚转身要走,这时酒红马尾却拂着头发问:“你想去市里看看吗?”
“啥?”
“骨蓝市。等下我得自己开车,或者找个人送我,多载你一个也没什么。既然你跑到山外来,难道不想看看市里的样子?反正我正无聊呢,可以带你到处转转。”
这个提议出乎罗彬瀚的意料。他回忆了一下骨蓝市的地理位置——这城市据说是因过去挖掘出了巨大的蓝色龙骨而得名,距离原石台镇不过数十公里,那对飞行器来说是能轻松跑上十个来回的距离。
罗彬瀚觉得自己正无事可做,在返回野人世界前最好也不要再去接近大裂谷,而且还能监视酒红马尾老老实实地去她叔叔家里。
“行啊。”他同意道,“不过我不坐你的车。我有自己的。”
“你还有车?让我看看?”
“就不让你看。你要想坐我的车就得把眼睛蒙起来。”
罗彬瀚不太愿意暴露飞行器的事,因此想叫她知难而退,可没想到酒红马尾对野人的私家车兴趣极大,甚至答应了他这个完全无理的要求。她先领着罗彬瀚回家,给自己换了身衣服,又让罗彬瀚把满身泥污灰尘擦擦干净。
“你肯定在草丛里钻过,”她说,“身上到处都是细毛。”
罗彬瀚靠镜子打量了一下自己,发现身上果然有很多纤毛状的灰尘。他进浴室里脱掉衣服抖了抖,再出来时却吓了一跳:酒红马尾又穿上了之前那套破破烂烂的杀马特衣服,梳着马尾辫,辫上还有一线挑染的红发。
“你就这样去见你叔?”他震惊地说,“还有你他妈什么时候染的头发?”
酒红马尾冷笑着瞄他一眼,拆散马尾辫子后轻轻拉扯,拔出一束酒红色的假发。她甩开头发,披上宽松的针织外套。一个女大学生。
她把外套的领口拉到左手肘位置,歪斜又暴露地挂在肩膀边,然后将酒红假发贴回原位,扎成马尾模样。一个不良疯妹。
罗彬瀚叹为观止,决定回去就给他老妹买顶正常点的假发。他催促着酒红马尾收拾完行李,然后带着她出了镇子。
“眼睛蒙了。”他把一条不透明丝巾递给对方。
酒红马尾不情不愿地照办了。然后罗彬瀚把她搬进飞行器内,调整目的地坐标,尽可能平稳地向着骨蓝市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