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活儿,你能见到各种各样的人。曾有一次,我被派去找一个欠债的赌鬼。据说他是个巫师——这点永远也没法验证了。总之,从剁手指到裹上沙泥扔进海里,一切顺顺当当。另外,我在他身上找到了一本书,写得怪有意思的。”
说出这番话时,他脸上的笑容灿烂,毫不收敛。但那双眼睛里却没有一点笑意,如两个空洞般直直凝视着周雨。
“那书里写了些…特别的内容。一个仪式?祭祀?总之,反正也无事可做,所以当晚我找了个还不起债的倒霉鬼,把他拖到巷子的死角里宰了。我保证,那时候我可不相信什么巫术、诅咒、魔法…我就是单纯觉得怪好玩的。”
“…你就因为这种理由杀人吗?”
“唉,小姑娘,唉,为什么不呢?在纳伦什芙,这是家常便饭呀。你吃顿饭的工夫就能经过三具尸体,所以咱们就别为这种小事争论了。总之,我干掉了那个倒霉鬼,用他的血涂满了角落。你猜怎么着,那天夜里有人找上了我。一个很特殊的客人,鲁特琴弹得特别不错。我挺欣赏他的本事,所以也没因为他擅闯我家就砍掉他的脑袋。我们两个就在屋里聊了一会儿,他问我有什么愿望,我说想试试做个有钱人,他就邀请我,来打个赌。”
奥斯尔忽然神经质地笑了起来。他笑得实在太厉害,把自己呛得咳嗽起来。
“咳…那他妈的疯子!他弹了半夜的琴,然后送给我一只山羊角…天啊,又破又老的山羊角…嘿,我嘲笑他说这破玩意儿一枚银币也不值,他就把羊角盛满了泥水和砂砾,等到再倒出来的时候——你猜怎么着?里头的东西全变成金沙!源源不断倒出的金沙!
“到那时我才晓得,那老赌棍确实有点东西。但他自己无福消受,倒把召唤魔鬼的法子留给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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