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1 / 3)

方煜死后,他的夫人因哀思过度,不足三日,也撒手人寰。

二人只留下一个儿子,已经到了能够记事的年纪。

这一日,雨过天晴。

山谷中草木葳蕤,嫩黄色的野花开了一大片。

陆雪燃将两人尸身收殓下葬,又在坟前简单地立了一块碑,以刀为笔,上刻方煜同琳琅的名姓。一捧黄土、三尺青烟,算是送别了这两位朋友。

她同方煜是旧相识。

从前,她一人行走江湖时,因被云滟时暗算,中了对方的银丝蛛毒。性命垂危之际,幸得方煜所救。

在疗伤的过程中,她逐渐爱上这位面容俊秀、性情温和的公子。

但可惜,方煜早就心有所属。

他出身扶风方氏,家世清贵,家中长辈早就为其相看好了门当户对的贵女。但方煜却爱上了自己身边的侍女,日久生情,他痴心一片,非她不娶。

陆雪燃得知后,便识趣地离开。

临走时,为报救命之恩,她赠方煜一枚护身符箓,告诉他“遇险时可捏碎,自己便会来助他”。

十年弹指一挥间,陆雪燃不曾想到,两人再见,竟是方煜命丧无名谷之时。她堪堪赶到,也只救下其子一人而已。

*

头七未过,坟茔尚新,但陆雪燃已打算返程。

临行前,她看了一眼跟在自己身边的男孩——

他大约七八岁的年纪,皮肤白净,内双的丹凤眼,眼珠黑白分明。

“你叫什么名字?”她开口问道。

陆雪燃仍穿着那日的衣袍,其上缕金为花鸟,光照之下,熠熠生辉。

这般华贵,仿佛刚从一场盛宴上抽身。

男孩抬头看了她一眼,却又很快低头,仿佛被金色的纹饰烫伤一般。

“方檀。”他低声吐露两个字。

一自檀郎逐便风,门前春水年年绿。①

陆雪燃在心中默念几遍,心道:她果真极爱方煜。

琳琅,琳琅。

她又想起了这个女人。

记忆中,对方面容秀美、性情温驯,常常是安静地站在方煜身后,两人虽不言语,但偶尔双目交接,便可窥见其中绵绵情意。

她重伤那段时日,也是琳琅照顾左右。

想到此处,陆雪燃的心情更为复杂。

她对琳琅并无多大敌意,相较于“爱一个人”,她的人生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只是少年不识爱恨,乍然见之,却是一生最心动。

如今,方煜同琳琅俱已身故,这偌大世间同二人有联系的,不过只剩下方檀而已。

陆雪燃看向男孩,突然问道:“你要不要同我走?”

“同我走,入我门下,随我修习法术。”

“亦或是,做个普通人。”

山风拂岚,女子的鬓发散落在耳边,有一种隐秘的香气在空气中浮动。

“做普通人,我保你今生安稳无忧。”

“但入我门下,是做仆从,你需得任我驱策。从今往后,我要你往东,你便不可往西。”

逆光中,陆雪燃脸上的神情瞧不真切,但她大约是在极认真地告诫。

“你可要想好了。”

然而不过片刻的功夫,方檀便做出了决定。

“我跟你走。”他这样说着,语气中甚至还带有一丝急切,就好像是溺水的人迫不及待地抓住了那根可救他活命的浮木。

“我不要做普通人。”

“好。”对此,陆雪燃并不意外。

一个人倘若尝过那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无力感,便会想要变强。

“入我门下,待日后修为精进,他人生死,不过在你一念之间。”说着,她从袖中取出一枚铜哨:

“到那时,你自然不会是普通人。”

只听一声哨响,一匹毛色发亮、两蹄生风的神骏便从天边踏云而来。

陆雪燃踩住脚蹬,一个借力,便轻松地跃至马背——

“上来!”

她将手伸给了对方。

*

东骧神骏,日行千里。

在马背上颠簸了一日,入夜后,二人停在天山脚下的一处无名小镇中,以稍作休息。

因此地处漠北,靠近天山,气候极为寒冷。

所以不过六七月的天,便已是风霜凛冽、长天雪满。

夜色昏沉,月亮隐没在厚重的云层中。这座边塞小城仿佛睡着了一般,清冷寂寥的长街两侧,只有一两户人家点了灯。

雪声簌簌,陆雪燃寻了一家客栈,为方檀点了些平常吃食果腹。

两人进店坐下。

店内人不多,很是安静,只有烛火在“嗤嗤——”地冒着响。

等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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