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规番外(1 / 3)

【天翊小传】

沈女士拿到怀孕检查单那天,盛先生的厂里成交一笔大单,盛先生一高兴,在酒桌上就定了孩子的名字:“这孩子是老天爷派来助我的,就叫天翊。”

沈女士是个美人,盛天翊也继承了妈妈的好基因,常有人夸“这妮子是个美人胚子”。但这种声音越长大越少,在她七岁时几乎绝迹了。

七岁的盛天翊,夏天爬土坡下池塘,冬天上煤堆探地窖,成功进化成一只细胳膊细腿的黑瘦皮猴儿。并且在一年后被推举为家属院的孩子王,带领一帮孩子充分发挥“狗都嫌”精神,偷拿教室的粉笔在家属楼外墙上涂涂画画,砍了后山的竹子躲在楼顶烤竹筒饭吃,燃料来自二楼老太准备卖破烂的纸箱子。诸如此类,层出不穷。

盛先生时常出差应酬,沈女士又完全管不住她。盛天翊站在攀爬单杠上摘隔壁院子伸出墙头的杏子时,沈女士在下面仰着头干着急,又不敢大声喊,怕吓得孩子脚下一滑,等盛天翊用前襟兜着杏子爬下来,还不等沈女士开口,她先递过一颗黄橙橙的杏,露出一口白牙笑着讨饶:“妈妈,最大最甜的给你,洗一下再吃。”在学校,盛天翊脑袋灵光,嘴甜又成绩好,也得了老师几分偏爱。

这么无法无天到了小学毕业,盛先生发现女儿疑似变成了儿子,终于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在小学生盛天翊即将绝版的这两个月,她早上被丢进游泳集训队(那时正奥运热,很多体育项目爆火),下午被送去围棋班,晚上才能和小朋友围着电视看《武林外传》。其他改变暂且不说,因为两个月难见日光,盛天翊的皮肤算是养回来了,即使达不到沈女士的肤如凝脂,也算是白皙干净。俗话说一白遮百丑,折腾了两个月,盛天翊终于有个漂亮丫头样了。再加上上了初中,性别意识逐渐清晰,女孩子又喜欢结伴行动,盛先生欣慰地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悬崖勒马”成功,把女儿养成了女儿。但性格脾气两个月内是难以大变的,总有些童年经历会沉淀进骨子里,盛天翊美其名曰“侠气”,说穿了就是中二加傻气。

就这样一个又机灵又缺根弦的假小子,在十七岁那年沉痛地认清了自己的颜狗本质后,迅速陷入你爱我你爱不爱我我猜你爱不爱我的酸涩又甜蜜的青春心绪。

【开学前一天】

八月的最后一天,仲夏的燥热还留恋着不肯褪去,窗外的蝉鸣声此起彼伏。

新高一八班教室,谈话声嗡嗡作响,坐得板正的盛天翊在心无旁骛地练字——她爹给她布置的暑假作业,写不完打断腿那种。

杨若琳气喘吁吁赶到时,班里就剩两三个座位了。她一边平复着呼吸,一边在众多新面孔中扫视一圈,心满意足地坐在了亭亭玉立的盛天翊旁边。心满意足的原因无他,杨若琳从小就喜欢和漂亮的人待在一起,而盛天翊那天穿着母亲沈女士精心挑选的白底绿花雪纺连衣裙,滚着花边的领口下缀着细带蝴蝶结,正垂首束发,配上如雪肌肤,落在杨若琳眼中,就是一幅赏心悦目的窈窕美人图。

盛天翊笑着和她打招呼,她心里庆幸没人跟她抢美女,又暗笑这些人没眼光。

“你在写什么?”

“练字,这是我的作业,今天要写完的。”盛天翊搓了下本子,看样子还有八九页纸。

“好多啊。”杨若琳有点惊讶。

“是啊。”盛天翊的笑容苦下来。

“那我帮你写吧?”

“可以吗?”盛天翊的眼睛倏然一亮。

“当然。”

“那太谢谢啦,”盛天翊撕下一页纸写了几个字,“这是我的写字水平,你千万别写太好看,不然就露馅了。”

班主任老何进来,开始说些欢迎新同学的话和高中校规。

杨若琳在下面和她咬耳朵:“都是空话,不用听的。”

“英雄所见略同。”盛天翊笔下不停。

老何的废话太多,两个人竟然在放学前写完了字帖,又约着一起去买新书皮,盛天翊在东门冷饮店请杨若琳喝饮料。

就这样,友谊在开学前一天已经种下种子。

杨若琳喜欢漂亮人还真不是说说而已。盛天翊个子高挑,因此她俩开学第一天排座位时就被分开了。

一般人的习惯都是和前后左右成为好朋友,包括盛天翊。但杨若琳不这么想,朋友,她从来主动挑选,主动出击。于是,她会约盛天翊放学一起走、在课间拉盛天翊一起上厕所、也主动帮身为物理课代表的盛天翊收发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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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高中,盛天翊已经知道自己长得漂亮,在和长辈、陌生人打交道时惯用容貌优势。

有时候因为长相,在还不相熟时,小部分女生会对她抱有敌意。但盛天翊不害怕这个,她性格外向,待人又真诚,是擅长和人打交道做朋友的人。)

【重排座位】

高一上学期期末考试后,高一八班正在重新排座位,教室里乱哄哄的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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