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0 章(1 / 3)

林莞结束了她三天两夜的旅游,溪月将她送到机场,然后她开着父亲留在港城那辆略显老旧的奔驰。回来的时候时机不好,主干道出了交通事故,救护车到了现场,她不得不跟随下班的车流往另一只小路上开。一般来说,这是溪月难得的,最烦躁的时候。

与她同样烦躁的还有旁边一辆更加老旧的,绿色却已有点掉漆的跑车的主人,那女人已连续按了好几次喇叭,将港城人性子里的焦急表露无遗。因为颜色太过显眼,溪月忍不住开窗看了一下,究竟是谁会喜欢这种九十年代的风格。

开车的女子也摇下了车窗,她估计是想骂前边人不会开的,但视线却与溪月不期而遇的相撞。溪月觉得女子的一头红发比车的颜色还要刺眼,尴尬地笑了下,转过头去。

想不到那女人对着她吹了个口哨,用的不是粤语:“相逢就是缘啊,美女你好啊!那么巧,你也在堵车!”

然后看着溪月懵懂而不知所措的表情,美女大笑了起来。

溪月也忍不住笑了:“对啊,相逢就是缘,我只是没想到你这么漂亮的人也会土味情话来勾搭女孩子。”

“那你就不懂了,我还有勾搭女孩子的真正神器呢!”

她话音一落,后面的车窗上突然出现了两只狗。一只是身形较大,威风凛凛的德牧,一只是一脸精乖模样的边牧,两只狗隔着窗对溪月叫了两声,以示友好。

女主人懒洋洋地说了句:“差不多得了。” 那两只狗立即有乖乖地矮下身子,坐了回去,一看就是训练有加。

后续影响是到了家里她发现嘴角还有放不下的微笑,不过这样小插曲溪月并没有很放在心上。

梁晨和秦叔叔在初六那天从琴洲回来,母亲死活不给溪月看即将送给风予安先生和太太的礼物,强调溪月只要一见到就不可能放手,并且开玩笑说,到时候破坏了礼物她就把溪月给宰了。

李莎莎一家没有得到邀请函。溪月多了个名额,选择带莎莎前去。李伯伯特别高兴,临了还特地打电话叫莎莎文雅一些,千万别在真正的“贵族”面前丢了面子。初七那天,溪月收到小学同学珍妮的邀约,她家新开了一家马场,邀请溪月在正式营业前去兜几圈。溪月最爱骑马,马上答应下来。

港城虽是弹丸之地,论面积远远不及琴洲,但赛马这项运动因历史原因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喜爱。家境优越的人喜欢学马术,更有甚者选择养马,当然也延伸了一样让人奢望能一夜发财的赌/博运动,那就是赌马。这里的赛马场地,较之琴洲有过之而无不及。

溪月自小学习马术,自己就拥有两匹马,这是她所有运动项目里最拿得出手的。才在马场奔驰了一会,她就看到两个熟悉的身影牵着马一前一后的走过来。

林婉朝她用力的挥手,溪月也挥了挥右手回礼。林婉身后跟着的是全副武装的林箫,他抬头看了溪月一眼,翻身上马。他是演员,曾在史诗级大片里出演过不少戎马一生的少年将军,他马术高超,溪月并不意外。

林箫往马上一坐,少年人无忧无虑的挺拔意气一瞬间暴露无遗。他与宋之扬那张坚韧不拔的清冷不同,有点痞气,却也是阳光俊朗,明眸皓齿的。他身上有十几岁,二十出头的少年才有的矫健感,可他的真实年纪已三十了。

林箫打马过来,笑说:“我不知道你骑马那么好。”

溪月谦虚地说:“没有的,也就一般般。”

“你骑那么好,没参加过什么比赛?”

“你过奖了,我连业余的也不敢参加呢!对了,听说你还会马上骑射?” 溪月指着场中间的靶子,笑说:“等一下能不能展现给我开开眼界呢?”

“好啊,只要你喜欢看。”

溪月忽然觉得自己贼没有良心了。林箫对她看起来是真心实意的,虽说进程快了些,但人明摆着就是实诚人。

梁晨在不远处的看台坐着,问秦叔叔那是谁。秦叔叔仔细看了下,有点激动地回答:“是林箫!是林箫啊!”

梁晨赶紧戴上了远视眼镜,这才看清了陪伴在女儿身边的男人,喃喃自语:“不会吧,我女儿出息到跟林箫在一起了?上次我跟她去录制综艺节目,不会就是林箫请她去的吧?”

梁晨从没想过溪月会和娱乐圈的人在一起。梁晨本人心高气傲,出身书香世家,她多少有点瞧不起娱乐圈里的人。艺术家当然除外,可年轻人里有几个能称得上艺术家?她也不知女儿当年喜欢的林未泉是唱歌的,这点只有周文统和李莎莎知晓。

“那是好事啊,林箫能文能武,年轻人里算是很不错的了。” 秦叔叔赞道。

梁晨居然点了点头:“你说的对,能文能武,这个确实是优点。我听说现在有些演员骑马都是假的?我看林箫这架势,确实是有真本事的。”

在一旁的李莎莎听到这话,有些着急,赶紧给宋之扬发了个信息,大致说明了情况。她与溪月一起长大,对梁晨阿姨的性子也很熟悉。梁晨是出了名的对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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