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0 章(1 / 2)

宋之扬走近仔细端详才发现那姑娘并不是林莞,不过两人确实长相相似。

“这是您的哪位?” 宋之扬问道。

在倒茶的黄大叔抬头看了宋之扬一眼,阴森森的目光让人不寒而栗。

“是我女儿。”

“嗯,她长得很像我一个朋友。”

大叔的手顿了一下,一些茶水泼了出来:“你朋友几岁?”

“二十出头吧,其实她是我女朋友的朋友,跟我不是很熟。”

“坐。” 短暂的沉默后,黄大叔示意义工大姐和宋之扬坐在一张破破烂烂的沙发上。

这是一个带有两个房间的小屋子,室内设施陈旧,在阳光穿透下,灰尘在空气中狂舞。

宋之扬的童年里都不存在的黑白小电视,此时正播放着昨天的颁奖典礼。他庆幸没有在电视机前看到自己,宋之扬一向不回看自己的现场,除了开会复盘时。

义工大姐笑说:“这位宋之扬,是小月的男朋友,他昨天晚上得了奖呢,大名人一个。”

宋之扬有些尴尬,他或许在外面是众星捧月的,可在这茂密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地方,他所谓的名气则无关紧要。

“周溪月的男朋友?那小妞的眼光倒是不错。” 大叔拉了一张小椅子坐到宋之扬对面,用有些寂寥的语气问:“外面的世界都变成什么样了?我看那些女团更新换代很快,今天这个火,明天又换一拨人。”

宋之扬差点被茶水呛到,这么个深居简出的大叔居然在关注女团,或许他跟宅男一样,不过是不修边幅,但对可爱的女孩子依然是上心的。

“各行各业的竞争都很激烈。目前成绩最好的是跟我一个公司的SWOOT。大叔,周溪月是怎么跟您认识的?”

“当年她给一个杂志写文章,想了解不蓝山的情况,在山里迷路的时候遇到我。她是个好奇心很强的人,能说会道又喜欢东问西问。她心地很好,还曾借我治病的钱。你小子有福气,她是个善良的姑娘,善良,可是现在稀缺的品质。”

“我知道。” 宋之扬心中升起一股骄傲的情绪,他很喜欢从旁人的嘴里听听溪月的故事。

“您平时的工作是什么呢?” 宋之扬礼貌地喝了口茶水,又试图继续攀谈下去。

大叔眼皮微掀,看了他一眼。

“我以我的方式守护这个地方。小子,你不是琴洲人吧?”

“不是,我在国外长大的。”

“琴洲政府喜欢宣传他们有多爱护环境,他们是最擅长营销的人。” 大叔讥讽地说:“实际上,他们曾大量砍伐森林。不过,如果他们不这么做,举世无双的超级都市也无法平地而起吧。周溪月很爱听我讲当年环境被破坏的事。”

“现在不同了。” 义工大姐说:“有您这样的人在。”

“我?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村民。真正有贡献的,还是那些植物学家,林业学家。你女朋友毕业于琴洲大学,那地方的老师学生都很有知识分子的风骨。”

宋之扬笑说:“溪月也是一样的。”

“我看得出你很爱她,周溪月很幸运。”

不知怎么,宋之扬感觉大叔将“幸运”二字咬的特别重。

宋之扬又指了指墙上挂的另一幅照片,那上面是六个年轻人,三个男人两个女人,衣着朴素,每个人都戴着眼镜,有人脖子上挂着照相机,他们都对着镜头笑得无比灿烂。

“请问那是您亲戚的照片吗?”

“不是,是琴洲大学教授们的照片。他们也是琴洲环保组织的成员,为保护森林做出很大的贡献。不过,这照片里的人都已不在了。”

“我很遗憾。”

“他们都是死于非命。”

这话让宋之扬和义工大姐感到很不舒服。

大叔催促:“你们喝快点,赶紧走吧,今天奔雷区会下大暴雨。”

义工大姐和宋之扬都将茶水一口饮尽。

短暂的拜访结束,义工大姐在起身的时候不小心滑到了,撞翻了身后的一个小柜子。宋之扬赶紧将她扶起。

“没事没事!” 义工大姐喘着粗气,笑说:“我就是太胖了,回去得减肥了。”

宋之扬的视线落到那堆被大姐撞翻的东西上,他俯身想去捡,意外地看到了一个闪烁的东西。

他眼疾手快,在大叔过来之前将那东西拿了起来,那是一枚小巧的戒指,祖母绿与钻石的组合。

宋之扬认得这枚戒指,因为是他在拍卖会上花了三千多万拍下的,一枚七十年代的辜青斯基戒指。

“你怎么会有周溪月的戒指?她跟你关系没有好到送婚戒给你的程度吧?” 宋之扬压着怒气问道。

事宋之扬怀疑黄大叔早有准备,眼前人高马大的男人没有回答,而是反手将在义工大姐的后脑勺上一击,后者重重摔倒在地。

一把明晃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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