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齐昊和步京人
人在最危急的时候本身的潜能就会爆发,吴才看到了那只藏獒的血盆大嘴,情急之下双手狠命的卡住了藏獒的脖子,致使脸上青筋暴露,双眼瞪如钢铃,但也绝不松手。
紧随其后的两个人,看到了视为己命的藏獒,一只被丁德志侧踹飞了出去。
一只虽然扑在了吴才的身上,但在吴才双手的大力下,使那只藏獒发出如雷般的喘息。
跟来的二人,其中一个绝对是个胖子,体型高大,加上身宽体胖,足有二百四五十斤,急忙把手伸进嘴中,打了一声呼哨。
被丁德志踹飞的藏獒惨叫着跑到了那个胖子的身边,很人性化的躲在了胖子身后,双眼摄出惊恐的光芒,盯着漫步走向吴才的丁德志。
胖子身边一个很健壮的男人,推了推胖子,小声说道:“天哥,怎么办,别惹恼了丁老头,往后咱们的事很不好办啊!”
天哥姓齐,名叫齐昊,可他偏偏不那么叫,他很喜欢别人喊他齐日天,意思是我连天都敢日,这个世上我害怕谁?
齐昊有个先天的特异功能,那就是可以控制狗类,别管什么狗在他眼里都是必须听话的存在。
传说他会说狗类的语言,可以和狗类交流,故而道上的人送他一个绰号——犬王。
犬王齐昊齐日天今年二十六岁,未婚,看上去由于体型的关系,像个三十许人,fn县本地人,现年在乡岗打拼,这次受人邀请返乡助拳。
为人仗义疏财,喜欢奉承,不善撩妹,见到美女就脸红,但只要他认定的朋友,就可为朋友两肋插刀,是很有人缘的一个人。
齐日天只有一个姐姐住在fn县,现在齐日天就住在姐姐的家里。
而跟着齐日天的是他的发小,叫步京人,起名时的本意是可以步入京城的人。
据说这个步京人出生之际,手里紧攥着一个用钢丝编制的奇形怪状的物件,经多人认证最后确定说是把万能钥匙。
步京人也不枉下生就攥个把万能钥匙,长大后对任何锁具都是无师自通,又在不良的家庭环境影响之下,还真的不负了那身手艺,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小偷。
对了,步京人也有一个绰号——不走空,这可是熟悉他的人都这么叫他,取贼不走空之意。
步京人父亲好赌酗酒,三岁时极为无奈的母亲扔下了步京人远走他乡了。
而步京人从小就在齐
日天家长大,和齐日天二人的交情过命。
但步京人凡事都以齐日天为主,内心的好坏全凭齐日天一句话。
那是没和齐日天一起去乡岗发展,那是为了照顾齐日天的姐姐,留在了fn县,这次齐日天回来就是想要带上这个兄弟的。
可要想得到那笔钱,就必须办完该办的事,故而,齐日天在fn县逗留了差不多半个多月了。
今天早上接到了秘密的电话,说是要给一个老人点教训,出资十万,并且发了相片地址和最近的动向。
齐日天和步京人这才来到了吴才住的这个居民区,隐藏在小胡同之中,伺机下手。
可谁料想,那个被称为警院神鹰的丁德志也跟了来,这可是“资料”之中没有的。
而且还有一个齐日天起初的任务目标,也是在早先的照片上看到那个人,自己的最终目的人物——高强。
这次黑山屯寻找高强,齐日天来了个马后炮,从最初的五百万的酬金之中扣除了一百万,正在窝气憋火之际,高强竟然出现了。
故而,另一只藏獒扑向了高强,才使吴才幸免一死,要是两只藏獒齐上,吴才不死那才叫怪。
齐日天看了看步京人指着的丁
德志,眉头一皱,这个人他并不认识,因为他走出fn县之际,丁德志来没来到fn县警察局。
也是步京人没说清楚,只说了别惹丁老头,并没说这个丁老头是警察局局长。
故而齐日天看着走到了吴才的身侧疾出一脚揣向了自己的宝贝爱犬之际,一个健步单手一捞,捉住了丁德志的脚踝,冷冷的说道:
“老头,你这是找死吗?我的爱犬要三十万一只,你丫的赔得起吗?”
说着,大手一掀丁德志的腿,如同铁柱子一样的大腿横扫了过来,劲力威猛,大有横扫千军的架势。
步京人大急,大声吼道:“天哥,那个是警察局局长,伤不得的!”
晚了,一切到这个时候都晚了。
齐日天的腿法那也是经过特殊训练的,急如狂风,腿未至,一股劲风吹动了丁德志站在地上的另一只腿的裤管。
似乎是隔着棉裤,打入了丁德志腿部的皮肤上,使丁德志大惊失色,无奈之下,站在地上的一只腿凌空而起。
而架在齐日天手中的腿一使劲,背后向后跌落,可飞起的那只腿,狠狠的踢向了齐日天的耳门。
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