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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飞鹰门(1 / 2)

走了十几日,三人来到一座小城。这座城比青石城大点,但大得有限。城虽小,却不失繁华。街道笔直,排列有序,街道两旁的商铺琳琳种种。有很多修士在街上来来往往,但境界不是很高,多是王者境六七品,鲜有王者境九品的存在。

一行三人在街上逛了小半个时辰,白菘借口说饿了,连拉带扯的把白芷拉进了一家档次很高的酒楼,不然的话,白芷最少还要逛上一个时辰。

他们上了二楼,找了个靠边的位置坐下。白菘叫来酒楼的伙计,吩咐道:“来四道你们这的拿手菜,两壶最好的酒。”

小伙计看上去不满二十岁,满脸堆笑地说:“这位少爷,我们留香楼是咱枫叶城最好的酒楼,师傅的手艺绝对不比大城那些大酒楼的差,就是我们不收金银,只收灵晶。”

白芷眉头一皱,抛出一块灵晶,说道:“废话真多,赶紧上菜。”

小伙计也不恼,乐呵呵的接住灵晶,答应一声,转身离去。

“枫叶城是凤来城的附属城邦,距离凤来城两日路程,距离裂阳城五日路程。去往裂阳山的修士多数都在这进行补给,尽量别太招摇,宗派演武在即,低调些。”文墨这番话是对白芷说的。

“我哪里招摇了?是那个伙计狗眼看人低,怕咱们给不起钱。”白芷不太服气。

“哪有啊?人家是善意提醒,免得结账的时候犯口舌。”白菘解释道。

文墨轻叹一声,“哎,这地方怕是不太平。”

白菘和白芷在白家地位尊崇,入宗门之前,在家族内只需安心修炼,家族之事很少过问,所以在应对外事方面的经验很少。

白菘多是听外出执行任务的同门交谈才积攒一些,而白芷则是跟着文墨出来几趟有了些经验,但这点少的可怜的经验还是不足以应付游历的需要。游历的最重要目的之一,也是获得行走天下的经验。

文墨相对要好一些,在生灭岛上有诸多前辈口传面授,早就知道人心险恶、世态炎凉。离开生灭岛后,他饱览群书,各种游记看了不下百本,再加上他天生聪慧,让他显得更老道一些。

酒菜上桌,三个人吃喝起来。文墨一边吃,一边扫视二楼上的其他食客。没有发现异常后,稍稍安心了一些。

他们坐的是一张方桌,有四个座位。白芷把金昭放到空着的那把椅子上,金昭直立着,用前爪捧着一块白芷给的鸡肋,啃得津津有味,它把骨头嚼碎,发出“嘎嘣、嘎嘣”的声响,引来其他人的注视。

“这只地鼠有意思,那神态和人一样。”

“吃得真香啊!这小东西地位真高,能和主人同桌吃饭。”

“这只黄金地鼠不简单,皮毛太好了。这种低阶妖兽能养到这种程度,看来主人花了不少心思啊!”

周围的人议论纷纷,金昭似是听懂了,它看着那些人,咧开嘴,貌似在笑。

金昭的这个举动令周围的人十分惊讶,他们觉得金昭绝开启了灵智,假以时日,说不定可以化为人形。

“金昭,好好吃饭。”文墨冷声道。

白芷瞪眼,“你吃你的,少管闲事。”

正在这时,脚步声响起,从楼上下来几个人。三男两女,俱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都是王者境九品的修为。

两个女人都算得上美女,但是比起白芷还是有些差距。三个男人气度不凡,眉宇之间透着几分傲气。

五人中穿紫色衣裙的美女看见金昭,顿时眼睛一亮,“好可爱的地鼠啊!没想到,还有人拿地鼠当宠物,还养的这么好。”

另一个穿红色长裙的美女,表情淡然,瞥了一眼金昭,抬眼时看到了文墨,便再也挪不开视线。

那三名男子,穿着同样的修士装,看样子是同一宗门的师兄弟。其中一个瘦高男子看到红裙女子的表情后,眼中闪过一丝寒芒。然后对紫色衣裙的女子说:“这地鼠果真不错,既然如月喜欢…振山,还不表现一下?记住,不要用强,多给些好处。咱们飞鹰门可不做恃强凌弱的勾当。”说到“飞鹰门”时,有意无意的加重了语气,是要向众人显示他们的出身。

被称作“振山”的男子,相貌还算周正,来到文墨他们的桌前。抱拳施礼,道:“飞鹰门,吴振山,见过几位朋友。”

白芷递给金昭一块箩卜,看也不看来人,淡淡地说:“如果是想打我家小金昭的主意,就别说话了。”

这时,三名男子中长相最好那位,注意到了白芷。心中暗想:陪着师兄和师弟来追求神鹤山的女弟子,居然能碰到这么美貌的姑娘,真是不虚此行。

此人名叫李明海,是飞鹰门的核心弟子,其祖父是飞鹰门的二长老。他资质不错,长得也好,加上他祖父在背后撑腰,他在飞鹰门的地位很高。这趟出门,是陪着师兄刘汉杰和吴振山来追求神鹤山的两位内门弟子。以他的地位和眼光,这两名女子,根本入不了他的眼。但是他看到白芷,惊为天人,一种一见钟情的错觉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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