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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九(1 / 3)

蓟州街是老街区,没设监控,但有了阿呆提供的线索,风逸才很快理清了“毛虫”出现在蓟州街的原因:

阿呆也住在“毛虫”爬出的那条小巷,而且他经常忘记锁门,十天里有八天门开着。因此风逸才猜测,阿呆在10号那天出去的时候,可能老毛病又犯了,让“虫”趁机逃了出去,这也解释了那天下午,没人目击到嫌疑人的原因——他根本就没在蓟州街出现过。

另外,从阿呆的话还可推测出,犯人曾一度想将“毛虫”丢弃在邵田小区,但由于某个原因,他临时改变了主意。知道这些后,风逸才打算从此两方面入手:邵田小区和犯人使用的画材。

关于画材,资料上显示,犯人涂人皮所用的水彩出自玛利画材,这牌子价格实惠,几乎每个文具店或画材店都有卖。金堰初中附近的文具店是得到绘画用品最便捷的途径,故而风逸才来简单问了问。那大妈一开始还爱理不理的样子,但随即就被风逸才一声“好姐姐”给搞定了。

“咱店的水彩都是玛利画材的,每天买的人也有很多,姐姐我实在想不起来有谁买过啊。”

“好姐姐美姐姐,我也没想你记起所有来买过的人。你就想想,有没有哪个人看起来怪怪的,比如全身包成个粽子,眼神闪烁,不敢和美丽的你对视之类的?”

大妈笑得人仰马翻,“哎呀,你咋这么会说话呢,我都不好意思了……哦对了,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个人来。”

“哦?”

“那人倒没有全身裹成粽子或是像个小偷,而是一个超级超级帅的大帅哥呢。”大妈捂脸犯起花痴来。

“呃……”风逸才一阵无语。

“不过,”大妈忽然画风一转,“那个人的确有些怪怪的。”

“哪里怪了?”

“他身上有股说不出的怪味,而且他这里,”大妈指了指自个儿下巴,“起了一层皱巴巴的皮,但他脸上一点伤也没有,感觉就像有两层皮一样。”

首镖就中了头彩,看来最近运气挺溜啊。风逸才心想。

“那姐姐你还记得,他买完东西后往哪儿走了吗?”

“这个嘛……”大妈伸手一指与风逸才来时完全相反的方向,“这边。”

正是去往邵田小区的方向。

“谢谢姐姐!”风逸才掏出十块钱,“我请姐姐你喝饮料!”

晚上,邵田小区内,风逸才正漫无目的地晃悠着。

其实说漫无目的并不准确,因为他的目标是那残忍杀害三人的凶手。尽管犯人在第二次抛尸时临时改变了主意,但邵田小区是目前为止唯一的线索,很有留下来蹲点的必要——既是“虫卵”和“幼虫”,那一定会有“蛹”和“成蝶”。

变态的连环杀手总有股异样的执着或情节。这个犯人之所以将被害者制成“虫卵”和“毛虫”,恐怕是想借助虫化蝶的历程来实现他自身的成长,从幼稚到成熟,从丑陋到美丽;他确信,死于他手中的死者们并没有白白浪费了生命——他们是祭品,帮助他获得新生的祭品,只要献上他们,老天爷就会承认他的重生。

可关键是,若是用以证明,肯定得有一些富有仪式感的东西来包装粉饰,以彰显他拥有凡人梦寐以求的重来的机会,这也是犯人将“虫卵”高高悬挂于桂花树上的原因。那么照理说,“幼虫”也该享有如此受人瞻仰的待遇。然而事实却是,他把从“卵”里孵出的“幼虫”丢给了收破烂的。

先不说这一行为严重拉低了整件案子的格调,如此处理他的“作品”,他如何向世人展示他的蜕变?难道,他一方面将对改变的渴望注入他的“作品”中,一方面却又极度讨厌着它们吗?他厌恶自身的丑陋,这是他渴望美丽的原因;他知道,若不将丑陋暴露,就说明他对改变的期盼只是浮于表面。

他本已做足了觉悟,但某个意外使他的丑陋与胆怯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境界,以至于暂时压制住了他对美的渴求。他惊慌失措,只得临时放弃。7号是“卵”,9号是“幼虫”,现在都13号了,他却毫无进一步行动——他正在努力冷静自己,因为若再惧于那个原因,他就会失去重来的机会,永不能获得救赎。为此,他必须将那原因抹杀。

可究竟是什么原因,竟让他怕成这样?

杭城七中,和玉笙放下语文书,直接瘫在了座位上。刚才在四班上课的时候,他忽然发怔了整整五分钟——一手拿着书,一手拿着粉笔指着黑板,一言不发,连眼睛都没眨一下。若他再迟一秒回神,蓝天就要去找高望远了。

和玉笙明白自己为何如此心不在焉,不是因为高烧未退,也不是因为药的副作用,而是因为那个一瘸一拐、落荒而逃的笨拙身影。

三十年来,和玉笙第一次体会到浑浑噩噩的滋味。一个背影竟有如此杀伤力,除了天生命运般的吸引,怕是没有其他答案了吧。语文组组长看他状态不对,便叫他早点回去休息。和玉笙也不好碍着同事的眼,先回去了。他开着车,不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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