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我们...那你都吃了,那我们也...?”
乔君恒看着左右两边的季温书和张家钰。
“我们也吃一块!就一块。”
“随意,我要去烧可乐鸡翅了。”徐尽欢说完继续返回自己的战场。
“这个猪蹄的颜色好漂亮啊,好香啊,一点腥杂味都没有啊。”
张家钰夹起一块猪蹄细细端详:“这我待会儿不得来上五碗大米饭伴汁吃啊?”
季温书象征性的吹了两下,接着咬下一口猪蹄肉。
根本不需要他用力,牙齿轻轻一扯,猪蹄便滑入他的口腔。
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就是对这道红烧猪蹄最好的评价。
猪蹄之中的一股糖香一直萦绕在几人的鼻尖,像烧烤一样的肉香弥漫整个屋子。
肉质嫩滑,红扑扑亮晶晶。
“太好吃了!!!我一辈子都会记住这个味道!!”乔君恒没想到,徐尽欢能把看起来非常油腻的猪蹄烧到这样的程度。
他以前是最讨厌吃猪蹄了,总是嫌弃猪蹄的皮又硬又臊,但这个红烧猪蹄完全是好吃到他的心巴。
让他忍不住又夹了一块。
“喂,你咋回事,这么贪吃,每人吃一块!!”
季温书看着乔君恒假装生气的说道。
“那?”
“那咱就再吃一块吧!!”张家钰直截了当。
“那我也要吃。”季温书干脆加入。
在厨房里的徐尽欢见到这样的情形,顿时失笑。
他刚刚是故意夹那一块的,否则这三个人还真不一定会先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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