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如过多五年,孟之祥二十三岁,年龄够大,足以结婚。
男人要专心考科举的话,不能受结婚的影响,孟之祥早就当上大官,不用考科举。
至于彩礼,孟之祥不差钱,只要他在任上,不犯错误,而女方家庭,哪怕是余十一娘的太祖母朱氏对男方有所不满,但肯定会让余十一娘风光大嫁,除余家的常规嫁妆之外,朱氏另外出资添妆给余十一娘。
朱氏可是官家的教母,官家对其厚赠以作答谢,朱氏的积蓄丰厚。
因此三点对于孟之祥以及余家全无问题,余家提出的是余十一娘依律在十三岁即过门,越早越好!
孟之祥一听就晕了,十三岁的女童带在身边,换作在另一个空间,属于“从严从快从重”处理的下场。
他想二十岁为宜,余家不同意,折衷为余十一娘十八岁过门。
事情定局,孟琛与孟之祥置酒相贺,勉励他道:“七郎,你有妻子了,你得好好努力,忠心报国,升官,发财!”
孟之祥叹道:“没错,但得把眼前的这个难关度过再说,否则一切皆休。”
他被言官王林以“奸贪凶暴,滋拢地方”的罪名给弹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