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及北宋时期武将经营商业活动的历史资料中,这是信息最详尽的一条记录,从“百余人,四十辆车,三百余笼货物”的记载可知,滕宗谅组织的这场贩茶贸易规模之大,远远超出了那些委托数名僚属、仆从、家人、商贾的文官经商时的组织。
神宗朝,保州有将领组织军人烧炭、卖炭,“诸路州军多差兵级营置杂物,……所差兵士打柴烧炭,不任重役,往往投贼。兼先有保州烧炭,军员以纳课不充逃走。”
从军人不堪劳役、无力纳课可知,将领将这些军人组织成生产队伍,分配劳动任务和赢利指标,烧炭卖炭俨然已是军中成体系的产业。
高宗时期,岳武穆仗打得好,生意也做得顶呱呱,只不过他赚取的利润不是自用,而是助军了。
在官僚集团中,相比文官,武将以国家资本为资金来源,以军中兵士为劳动力,占据更广阔的发挥空间,且在法律约束和公议舆论两方面,都享有更宽松的环境。
文官说起来,只是说“哎,这些大头兵要钱不要面子,我们才不会象他们这么贪婪呢,我们是有修养的人!”
御史不会弹劾武将经商,顶多是弹劾武将经商中出现的不法行为。
御史不管,李虎去管,万一孟之祥将所有武将经商的事情统统披露出来,说是李虎逼他的,那李虎就惹了众怒:好端端地大家发财,你吃饱了撑着去惹孟之祥把事情捅出来!
见这样不行,那些不行,陈业达想到了一个年龄与他差不多的年轻人,在军队里风生水起,去泉州一趟更是收获丰厚,于是陈业达恶向胆边生,说道:“其他人等,都低声低气,唯有一个小子,紧跟孟小七,依旧很嚣张!”
“谁?”李虎问。
“左军第三军的‘权副指挥使’郭明亮!”陈业达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