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被俘官兵人身安全,不得虐待、杀害战俘。
2除武器、马匹、军事装备和军事文件外,官兵个人用品、财物应仍归战俘保有;
3不得强迫战俘从事危险性和屈辱性的劳动;
4对战俘不得施以肉体或精神上的酷刑或以任何其他胁迫方式来获得任何情报;
5应该按照职务级别不同,给予相应军衔军官应有的待遇。
6对伤员进行必要救治。
7战事停止后,应立即释放或遣返战俘,不得迟延;”
热图里奥郑重念完,然后将写有投降条件的信纸交给沈德辉。
“我会向长官转达将军阁下的要求,今晚12点之前会给出贵部准确的答复。”
沈德辉收好信纸,与对方约定最后答复时间后,快步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