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原主爹好好的事,秦珍心里跟吃了一碗掉了苍蝇的粥一般难受,她早就猜到他可能在某个地方活得好好的,但没想到,会是这般。
这爹比负心汉更让她觉得可狠,四年对家中稚子不管不顾,为什么不做得再干脆一点,狠心绝情一点,斩断同他们的所有关系,还让新夫人知晓他们兄妹的事,欲要除去自己兄长小弟。
他什么意思,将来还准备回来认他们不成,她绝不同意,姓都改了,谁认他个爹。
新夫人,看来,秦……不,李三福并没有寻到阮氏,阮氏又在何处,死了还是活着,也不知遇到何种境遇,会不会是另一个潜存的麻烦,一想到这两个不定时炸弹,秦珍一个头两个大。
古代孝大于天,她怎么无所谓,可哥哥和小弟将来都是要科考举仕,做为生身父母,这对不靠谱的两口子,终将是隐患。
庆原伯来了,看他不顺眼,惹到自己,偷偷将他宰了,她不会有丝毫的心理负担,生身父母来,总不能将他们也宰了,秦珍怕雷劈。
对方没主动露面,她暂不准备将此事告许哥哥,现今,还是让他们安心读书。
回到北城,秦珍将屋子里饿得“嗷嗷”叫唤的猪和鸡放出来,栓到院墙外的空地上,把房子通风后打扫干净。
猪和鸡呢,她没时间喂,打算晚上将它们宰了,熏成腊肉存起来,以后啊,想吃就可以随时拿出来吃。
秦珍上辈子的外婆是湘南人,擅制烟熏肉,那肉熏好后,弄点蒜苗青椒莴笋之类的炒着吃,风味很是独特美味,她曾看过熏制的大概程序,也晓得怎么熏,上手是没问题的。
因着秋儿之事,耽误了不少功夫,家里只剩自己一个人,她也不想亏待了自己。
秦珍烧水,然后抓了只肥鸡拧断脖子烫毛,一个人在院里忙不亦乐乎,姜蒜是昨儿剩下的,干炖鸡好像少了些什么味道,她在灶台边找找,又切了几个土豆。
鸡肉快熟的时候,满院子的香味,偶尔还有人在院外探头探脑,秦珍没管,菜起锅了,还得煮些米饭。
风纯可以说是踩着饭点来,秦珍刚盛好饭,准备甩开膀子吃,那家伙大摇大摆的进屋,瞅到桌上的菜,大老爷们儿似地往凳子上一坐,“给我盛碗饭。”
秦珍护住菜碗,下巴抬了抬,“你谁啊,进错了屋了吧。”
风纯眼睛在屋里溜了眼,笑眯眯地说,“没有,我朋友的屋,哪会认错。”
“你朋友,谁啊?”秦珍斜眼,骂她干扁豆牙菜,自己记得真真的,这梁子结大了。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啊。”风纯眨眨眼,眼睛落在那碗鸡肉上,推促道:“赶紧的,给我盛饭,我为了你,忙了一上午,你却吝啬一碗饭,说出去让人笑话。”
“……”秦珍不搭腔,就是不理他。
风纯面色一黑,心想这恩将仇报的小丫头,心眼比针尖还小,“嘿,你来真的,不记得上午是谁救了你,秋儿可还在我手上,要不要我将她放了,好给庆原伯通风报信。”
“你敢。”秦珍哼了一声,将碗不情不愿放到桌子上。
“这才对嘛,快盛饭。”风纯继续使唤她。
秦珍瞪了他一眼,给风纯盛饭,嘴里不忘嘲讽,“堂堂郡王,竟也不嫌脏,这屋子里味儿那么臭,你没闻到,饭还能吃下去?”
“这有什么,我每年都会去外公家住上个把来月,他们家是养马的,几百匹马,比这里脏多了,遇上不好的天气,与马儿同吃同住是常有的事。”
“几百匹?哇,那太好了,能帮我搞到一匹吗,我也想骑马出门。”秦珍兴奋得连上午间闹的不愉快也抛之脑后。
“可以,我跟你说,我外公那里有一种矮脚马,个头小,吃得少,跑起来速度超快,比起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的千里良骏也不差,就是长得丑点,毛色难看,很多人不喜欢,说不够威风,不过,我觉得适合你骑,用作日常出行,再适合不过。”
“行行行,什么时候能有?”她才不计较马儿好不好看,实用方才是王道。
“这个……”风纯迟疑了下,他手中筷子停了下,颇为苦恼,“我外公那人怄门得很,别人不喜欢那马,他当宝贝一样,一年也精养两三匹,得预定才行,还不接受银钱卖买,需以物易物,还需要买马之人的心爱之物换。”
倒是奇怪的规矩,秦珍是越喜欢风纯嘴里的那个矮脚马了,养马之人懂马,想必那马,必有不凡之处。
心爱之物,她想起空间里的那三张虎皮,也许可以拿来交换。
对不起了风大爷,原本想送给他的,为了她的良驹,虎皮她不送了。
“你等等,我给你看样东西。”
秦珍放下碗,进到她的房间,放下帘子,从空间里取出一张虎皮,同狐狸皮的处理方法一样,虎头还留在皮毛上,她一个人抱着很吃力。
她唤外间的风纯,“快来帮我拿一下。”太大了,连皮毛带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