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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回《铁口神算》第六节(1 / 1)

吉义想了一想,迟疑道:“这个……前些天我刚听说,朝廷新颁了法令,对于私自修法,惩处更加严厉,捉住了就是个死罪。你也知道,只因‘岁在甲子’之说,朝廷提防得更紧了。”

楚春莺笑道:“是啊!不过,吉哥哥你怕它作甚?你打杀官军,好歹也犯过死罪了。再犯几桩,都是一样!比如我,犯了不下几十桩死罪,捉住了最多砍去一个头,难道还能砍几十个不成?”

吉义连连摆手:“我怎能与你比?你是无法无天、无牵无挂的女大王,我却有家有业,指望今后依旧做个良民,好好过日子。我的母亲辛苦多年,刚刚过上好日子,我可不能胡乱犯罪,头不够砍,连累她也得砍头。”说着问道:“对了,你这儿可有绿豆?”

楚春莺奇道:“绿豆?有得是。你要来何用?”

吉义并不瞒她,说道:“我的豆兵,就是绿豆变的啊。”于是要了些绿豆装进豆盒,再过七天又能用了。

这边吉义与楚春莺说得融洽,那边牛大王已在动手处置总角小娘。

牛大王恨总角小娘引人打坏了自己山寨、杀死了许多手下,令喽啰取了麻绳,将她剥去铠甲,五花大绑捆缚起来,置于案台上,依往例,脱去她的战靴,捉出一双小脚,解下绑腿、罗袜,吊在环上。

吉义与楚春莺走过去看,见那总角小娘眼看就要成为绝品好肉了,犹自刚强不屈。

楚春莺拿柄匕首,横在总角小娘脖子下。总角小娘面色不改,眼皮不眨,骂声不绝。吉义不禁服她有胆。只不知,强贼当真动起手来,割下她的双脚,她还能这么硬挺不?

割足之刑称为“刖”,自古有之,不足为奇。只是像牛大王这般,割而食之,实属骇人听闻。

吉义其实并不敢见识这种酷刑。小时候父亲做都头,为给吉义练胆曾带去刑场看热闹,吉义曾听见罪犯被刖足的惨呼,没敢亲眼看那惨状都已惊得冷汗满头。

总角小娘看样子并不知道刖足之惨酷,双脚已经被吊起来了,还不惊惧。她的身子被五花大绑着捆在案台上,好像一只被翻过来的甲鱼,嘴里依然不屈谩骂。不骂牛大王,却骂吉义,骂得狗血淋头,连祖宗八代也骂遍了。

骂得楚春莺听不过去了,为吉义打抱不平,斥道:“你这小浪蹄子,好没道理!我们家大王要炮制你,你不骂他,却骂吉哥哥。”

总角小娘瞪着眼睛,冲着楚春莺回骂:“你这老浪蹄子,老得拧不断的野生老青藤!你们家甚么杂草大王,是我手下败将!姑奶奶倒想骂他,怎奈他不配!这杀千刀的小贼、一步一跌的跛脚驴,不敢堂堂正正较量,偏使诡计坑害姑奶奶!姑奶奶不骂他却骂谁!”

总角小娘骂不绝口,就连素来伶牙俐齿的楚春莺也不得不甘拜下风。

吉义挨着这般泼血痛骂,却不恼怒。因见这总角小娘勇气可嘉,不屈不挠,反而有些惺惺相惜。只要她求个饶,自己便可网开一面,让牛大王放了她。无奈她硬挺之至,而且毫无口德,自己又怎肯俯首帖耳讨她的好?

楚春莺骂不过总角小娘,气得要用匕首戳她,因想她无还手之力,胜之不武,终于忍住。

吉义从旁再细看这总角小娘,见她眉清目秀,鼻翘口小,张嘴骂人时微露出上唇两侧两颗小虎牙。看来她自小习武,身上筋肉十分结实,并无一点点赘肉。剥去铠甲之后,只剩短袖衣衫,胳臂外露,与头脸颈项等处肌肤,皆显得有些儿黝黑,显然是常在室外锻炼晒的。惟有两只腿脚,整日里穿着靴子,里面又裹着绑腿,倒是格外洁白。

总角小娘肆性骂着,见吉义不还口,只是打量自己,从上打量到下。她恼得脸色更加涨红,骂得更凶了。骂了八代还不够,一直追溯到吉家的祖宗十八代。小喽啰在旁磨刀,霍霍有声。她似全然不闻。

吉义见她好像不怎么明白境况,倒要提醒她,故意高声对牛大王道:“牛兄,你将这小娘刖了双足,还待怎生处置?”

牛大王正在给身上枪伤敷药,听吉义问起,顿时又精神十足说起美食经来:“绝品好肉,自然不止蹄子好吃。膀子也是好的,可卸下来红烧。口唇、耳朵,堪称珍品,更在有名山珍——鹿唇、兔耳之上!其余皮肉,可细细切作碎片,或做饼子,或做馅子,比寻常肉饼、肉饺美味十分!”

总角小娘方知自己要被如此炮制,浑身一股寒意,从脚心到头顶,直涌上来。但她只颤了两下,即又恢复硬挺模样,凶狠骂道:“你们这伙馕糟的夯货、丧尽天良的畜生!你们敢吃姑奶奶,姑奶奶死也变作厉鬼,绝不饶恕你们!你们恶贯满盈,必遭剥皮剔骨,堕入血池地狱,不得超生!”

“好硬的嘴……”吉义吐吐舌头,见她着实不怕,自己却也没法子再吓唬她了,只得摇头道:“死到临头,你还如此强横。罢,罢,冤家,算我输了。你只要发个誓,从今以后不再上这座山来,不与我们为难。我这便叫牛兄放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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