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晓媚与丈夫都是90后,他们刚结婚一年多,孩子还小。
丈夫文质彬彬,是个办公室白领,平时说话比她还温柔,没有不良嗜好,最多也只是窝在家里打游戏。
在她眼力,丈夫就是个长不大的孩子。
因为公司搞团建,参加什么户外拓展,腿上骨裂才入院治疗。
她也只是每天给丈夫送饭和换洗衣服,晚上还得回家哄孩子睡觉。
砍人爆发的时候,她正准备回家,是隔壁床的大姐把她拉了回来。
大姐在旧城区开了个小卖部,她老公五大三粗,经常在病房里打赤膊,而且卫生习惯也不是很好。
但大姐温柔体贴,懂得人情世故,经常给他们小夫妇带点零食和水果,相处还算融洽,就是大哥经常在厕所里抽烟,而且老烟枪会咳痰,大姐准备了垃圾桶,但他有时候还是会吐到地板上。
大姐总是抱怨,但大哥一言不合就骂,大姐最后还是带着歉意,用餐巾纸把地板清理干净。
听到外面喊帮忙的时候,整个病房都安静了下来。
丈夫挣扎着起来,拎起一个方凳就往外走。
“你干什么去!你想死啊!”
叶晓媚从未想过,平时文文弱弱,逛商场被人踩脚自己都先道歉的人,竟会这么勇敢。
但这绝不是勇敢不勇敢的问题。
外面显然是个疯子,人家手里有刀,而且四处砍人,出去简直就是找死啊!
丈夫推了推眼镜,叶晓媚能看到他的手颤抖得厉害。
但丈夫将她拉到了身后,笑着说:“没事,我就在门口看看,有什么不对头我就缩回来。”
“那也不行!”
叶晓媚把丈夫拉到身后,拦住了她的去路。
两人僵持,叶晓媚向丈夫哭诉,说孩子还小,全家都指望着你,你要是出事了,孤儿寡母的怎么办,说着说着哭得更厉害。
另一个床上的大哥,此时也起身来,仍旧打着赤膊,先拆下了输液杆,掂量了一下,不太行。
他又走到了卫生间,他看了看拖把,还是掂量了一下,也不太行。
他扫视了一眼,从晾衣服的架子上,拆了一米多的铁管子。
大姐皱着眉头,眼眶湿润,但她没有阻拦,因为她知道,自家男人就是这么个人。
或许他生活习惯不好,或许他脾气不好,或许他活得不是很出息,但他曾经救过落水儿童,也曾经因为有人偷狗而把偷狗贼打个半死。
他是个热心的人,而且永远保持这份热心肠。
“我出去看看,你就别去了。”
大哥个头很高大,虽然肚腩也大,但一看就比自家丈夫更加的壮实。
叶晓媚有些为难:“大哥,要不你也别去了,警报一直响着,一会儿就来人了的……”
大哥点了根烟,说:“没事,就出去看看,人人都这样想,就没人出去看了。”
叶晓媚不敢阻拦大哥,只能让开。
大哥开了门,拎着铁管子就走到了走廊外。
他微米双眸,看到了倒地的阿胜,以及流淌在走廊地板的血迹,看到了一身铠甲的苏赫宣,以及走廊尽头瑟瑟发抖的程惊蛰。
“喂!粉肠!三更半晚搞咩(什么)鬼啊!”
大哥的本地口音极其地道,一声大喊,果然吸引了苏赫宣的注意。
他没想到的是,自己的室友,这个“眼镜仔”也跟了出来,他听到眼镜仔的老婆在哭哭啼啼。
他这一声大喊,把其他病房的门也喊开了。
各色的男人都冒头出来,大部分手里都拎着个板凳,也有人拿着输液杆。
有大哥拎着拖把杆子,有个年轻小哥,拎着女朋友的电动车头盔,上面还贴着不少粉色的动漫贴纸。
有人则从病房溜出来,往外头跑,一边跑一边大喊,渐渐地,病房里的人也都跟着跑向楼梯。
而男人们则在大哥的带领下,汇聚到了走廊的中间,一步步往苏赫宣的方向靠近。
“警告你,别动手啊!”
“别动啊!”
“停手啦!”
“我们已经报警了!”
一人一句,谴责与喝止的声音,如同潮水一般涌向苏赫宣。
他们步步为营地往前,抵达阿胜的位置,将阿胜往后拖了回来。
苏赫宣早料到会引爆骚乱,但这种方式和节奏,都超出了他的预期。
本想着先杀程惊蛰和林巧,没想到冒出个多管闲事的黄毛。
好不容易解决了黄毛,这些病人和家属竟又挺身而出,一个两个看起来嫌命长的样子。
如果他们觉得呼呼喝喝就能吓到他苏赫宣,那么他们就想错了!
人越来越多,拖得越久,就越麻烦,现在他必须专注于最终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