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认识还没一会就掏心掏肺破釜沉舟,这特么不是憨子行径吗?
瞧瞧现在的企业家,人家那公司上市归上市,自己家里归家里。就算公司亏的连裤衩都不剩,人家家里的老婆孩子照样吃香的喝辣的。
其实当时刘大耳和张三爷都互相觉得对方是傻子。
张三爷觉得对方是高贵的皇叔,竟然肯和自己拜把子,这绝对是重义气的好大哥,当然也有点傻。
刘大耳看到张三爷把祖宅都给卖了,跟着自己闯荡江湖,立马就知道这厮脑子不好使。
后来虽然创业成功,可是张三爷也落得个惨死于无名小卒手中的下场。
如果他能老老实实的在家经营自己的祖业,不愁吃喝不说,说不定还能长命百岁。
像刘大耳这样的人,那绝对是极品中的极品,百年难得一遇。ap
在小瑜的印象中,也只有后面的公明哥哥能与之一拼。
公明哥哥更牛逼,他遇到黑旋风时,就是个囚犯。
当时的黑旋风是狱卒,虽然官职不大,可那也是吃皇粮的人,属于是端着朝廷的铁饭碗。
被公明哥哥一通的忽悠,那厮竟然能提着两把宣花大斧去劫法场。不仅断送了世人梦寐以求的铁饭碗不说,还招惹了一身的人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