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天,瞪大你的狗眼好好看看,上面有王楠的所有信息,最后还有她的亲笔签名,你看清楚了,识趣的话就把吊坠还我,否则一旦闹大,倒霉的是你自己。”
左丘威胁道。
方天接过协议,发现这是顾客留存的复写联,显然左丘并未蠢到拿出原件。
他首先查看签名,清秀漂亮的字迹一看便是出自女性之手,接着浏览协议内容,果然看到了王楠的相关信息,包括电话、地址和职业等一应俱全。
方天看到王楠的职业标注为教师,不禁暗想她是不是没长脑筋,竟然糊里糊涂地就签下了这样的协议。
不过现在追究王楠的过错并无意义,方天迅速向下看去。
很明显,后面的商品接收信息部分由左丘填写,字迹潦草扭曲,宛如鸡爪挠过一般。
“接收宝石吊坠一件,商品详情:污渍?破损?”
方天看到这部分内容,眼中闪过一抹精光,心中立刻踏实下来。
“左胖墩,这就是你说的成交协议?那我请问你,王楠是否确认出售给你一件宝石吊坠?”
方天将手中的成交协议收入囊中,一脸讥讽地问。
“方天,你想玩什么花样?那吊坠不就在你手里吗?还能有假不成?”
左胖子愤愤不平地说。
“谁说我现在手里的就是宝石吊坠了?”方天举起手中的物件展示给大家,并指向底部的印记说:“大家都看见了,我手里的东西根本不是吊坠,而是一枚印章,而且材质也不是宝石,而是一种化石。”
“还能这样操作?”
方天这一番话,令不少人都愣住了,然而也有头脑机敏的人迅速领悟其中之意。
方天这般论调,无疑是混淆视听,蒙混过关,与左丘斗心智。
关于转让合约,倘若是规范操作,那么货物详情需详尽列出,包括物件尺寸、重量、材质、形态以及核心特性,乃至产出年代等要素,均需逐一列明。
另外,还需载明物品来源及交易动机。
唯有各项信息准确无误且无争议,方可视为合法合规的交易行为。
然而现实中,诸多商铺在接收物品时,有的为求简便,往往不愿记载过于详尽,有的则是担心顾客了解物品实际价值,故意含糊其辞。
一般情况下,一旦这份转让合约签署完毕,款项货物完成交接,买卖双方便失去了反悔的权利。
但在此案中,左胖子为诓骗王楠,对于物品的描述几乎毫无实质性内容。
仅一句“宝石挂坠”,并不能确切证明即为方天手中的天珠印章。
而这正是方天坚持理论的核心所在。
左丘被方天的话语震慑,久久未能回神,随后破口大骂:“方天,你休要胡扯!那东西我亲眼看着王楠从脖子上取下,明明就是石质的,就算真是印章,我写成宝石挂坠又有何不可?”
“有何不可?你还说得出口?一枚由六眼天珠雕刻而成,篆刻梵文的印章,乃是密宗高僧赠予有佛缘者的护身法宝,价值高达千万以上。
而你的转让合约上仅仅记录了一枚估价两万的宝石挂坠,你有何颜面声称这天珠印章属于你?”
方天冷冷地质问。
“方天,暂且不论那是不是天珠印章,即便真是,我鉴定失误,将其视作普通宝石挂坠,难道就有问题了?
但凡钱货交割完毕,无论买卖双方盈亏如何,皆无法反悔,这个道理,你总该明白吧?”
左丘明白方天这是在跟他较量智谋,但他并不打算就此妥协。
“嘿嘿,左胖子,你说得通情达理,我说得有凭有据,不如我们请古董协会来评判一番,我记得转让合约上有特别提示,若交易物品具有显著特征,必须明确指出。
而我手中持有的这件物品乃是一枚带有醒目朱砂图案和梵文印记的天珠印章,如此鲜明的特征,你在转让合约上并未清晰表述。
因此你最好考虑清楚,倘若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不清,我将以诈骗罪名起诉你,届时恐怕坐穿牢底的就是你了。”
方天笑言挑衅。
左丘面色阴沉。
他深知如果严格对照条款,他的转让合约确实难以构成有效证据,万一古董协会判定无效,那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然而面对即将到手的利益就这样飞走,左丘内心极度不甘。
“方天,物品特征标注,在店铺忙碌或交易双方事务繁忙时,不填写或事后补充,这在古董街上实属常见现象。
再者,你说我写的宝石挂坠不能等同于天珠印章,那你倒是拿出我收购的宝石挂坠给我看看啊。”
左丘深知,方天所述的确符合古董街的一般规则,但事实上,类似他这般草率书写转让合约的情况屡见不鲜,不管是有意欺诈还是无意为之,对此他并不畏惧方天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