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城城镇很小,也并不繁华热闹,时间像是在这个小城镇里突然慢了下来。
戚红珠已经完全适应了这里,从摘菜洗菜到揉面切面烧水,一套流程下来熟门熟路。
“我以前都不知道我适合做这些。”
戚红珠很满足。
林秋晚送她出城的那日凌晨,她感受着晨昏的风从脸上刮过去,像是浑浑噩噩的人生突然清明,第一次真正的作为自己,戚红珠这个人,重新活下去。
活着真好,她能闻见人间烟火味,能感受时间在身边流淌,能看见一朵花儿静静开放,能被一只小猫一只小狗好奇依赖,都是美好。
朝阳从东边升起。
灶房向东开了一扇窗户,锅边袅
袅升起的水汽被探进来的阳光照耀,斑驳出七彩的光华。
林秋晚坐在灶边,心里慢慢的安定下来。
“红珠,跟我说说他吧?”
林秋晚声音轻轻的。
戚红珠切葱花的手一顿,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才说道。
“我捡到他的那日,他躺在镇上的乞丐窝边,浑身褴褛的粗布,一言不发。”戚红珠垂下眼。
她那时候跟着桑榆准备去城东买个会拳脚的小厮,路过乞丐窝的时候,一眼就看见了林秋煜。
林秋煜那狰狞伤疤的脸上,明晃晃的写着两个大字。
“想死”。
那瞬间戚红珠在他的脸上看见了曾经的自己。
“我见他可怜,就丢给他一个馒头,他不吃
,被其他上来的乞丐一哄而起抢走了,他像是没看见也不在乎,就安静等死。”
“我不想让他死。”戚红珠骨子里还带着执拗的娇小姐脾气,见这乞丐这么不知好歹,就让桑榆把人带出来,硬是喂了汤水和稀饭。
林秋煜就活了下来。
想要找个会拳脚的小厮,又要安分老实的,不太容易,戚红珠和桑榆连跑了三天都没找到合心意的。
过分强壮的不敢要,过分瘦弱的不能要,目光精明的怕被惦记,目光呆滞的怕被别人惦记。
“他之后就留在附近一直没走,有天夜里院内跑进来一个小贼,刚好被他撵走,我瞧着这人好像可以用,就让他先帮我扫地,
收拾院子,再后来桑榆试探过几次,他就留了下来。”
林秋晚问道:“那他有提过或者表现过以前什么事情吗?”
戚红珠摇头,小心的回答:“他没说过话,桑榆看过,他的舌头被人割到了根上……”
戚红珠瞧着林秋晚的脸色,立马又转移了话题。
“现在想想,估计他当时就认出了我或者桑榆。”
“他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可能要不是认出你或者桑榆,会更早的决定留下来。”
林秋晚点头,已经平静了下来。
她在想林秋煜现如今的模样,林秋煜不愿意跟她相认,与其说是想抛开她,不如说是林秋煜不愿意承认自己。
戚红珠也跟着点了点头
。
锅里的水开了,戚红珠放面下菜,还贴心的搅了几个鸡蛋进去。
她做了一锅面,足够院内几人吃的分量。
要是放在早几个月,她十指不沾阳春水,连面条是如何做的都不清楚。
一粥一饭比她嫁给任何人都踏实。
“我端一碗给他。”戚红珠装了一碗出来。
林秋晚也伸手,想了想还是缩回了手。
灶台旁边支着个小餐桌,条件虽然简陋,但在充斥着烟火气的屋子里吃着暖暖的汤饭,林秋晚的心奇异被治愈起来。
林秋煜能活着,对于她来说就是治愈的事情,她这辈子对林秋煜来说,也不算白忙活。
吃完了饭,林秋晚又来到林秋煜的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