闷棍。”
“案发时间呢?附近住户有没有目击者?”
“前面有家磨豆腐的老头晚睡,说夜半的时候家里的狗倒是叫了几声。但是并未听到呼救声,也没有往心里去。”
沈临风蹙眉,有些疑惑:“方品之一身是伤,因为被重击导致致命。
那他为什么不呼救呢?难道,这里并非案发现场?他是重伤之后,才移到这里来的?”
衙役抬手一指前面:“你看那儿,前面墙上好像溅上了一点血迹,但是看不到死者曾经经过的痕迹,不确定是不是他的。”
冷清欢因为蹲在地上,肚子有点难受,直起身走走,正好听到衙役的话,上前凑个热闹,见墙上果真有两滴血迹,还未完全干涸。看形状也的确像是溅落到上面的。
沈临风皱眉:“看死者倒下的方向,他应当是从街上拐进胡同里,或者就在那里遭遇了埋伏,血迹不应当溅到这里。假如,能证明这血迹是凶手的,倒是好办了,既可以说明这是第一案发现场,也好歹能算是一样罪证。”
这对于冷清欢而言,那是小菜一碟。
取出一点样本,用试剂做过检测,肯定地道:“血型不同,除非巧合,否则可以肯定,就是凶手留下的。”
凶手也受伤了?
方品之为什么不呼救?
对方分明可以采用更干脆利落的杀人方法,又为什么非要赤手空拳地与他对阵?
这胡同里有这么多住户,就不怕会惊动了别人吗?
正在猜测的时候,方平之那里终于有了一点动静,嘴里又溢出一大口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