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菜园(1 / 2)

卫韶连看都没看他一眼,直接翻身上马,修长有力的双腿一夹马腹,连人带马飞驰而去。

“什么!!?北郊!?“

李旭表示,他真的要晕倒了!

天啊!

大人啊!你就那么想立刻见到江老板吗?

做属下难啊!

做卫国舅的属下,更是难上加难啊!

眼瞅着自己顶头上司的身影已经快要彻底消失,李旭认命的上了马,扬鞭追去。

就算大人让他先回去,他也不能真回去啊!

他不能不跟上去保护他啊!

要知道,这一路上,他们已经遭遇了数次的截杀。

要是他不跟在大人身边,一旦大人又遇刺,那他可就是擅离职守,没有尽到保护大人的职责了!

李旭想,虽然他武力值是不如大人,好像每次都是大人保护他更多一些。

但是,多一双手,总是多一份战斗力的嘛!

身份金吾卫左将军的参军,李旭的职责就是跟在卫韶左右。

他就是现在闭上眼在马背上都睡过去,也得跟着。

“驾!”

两人两马,才入城不到片刻,又都急匆匆的出了城门。

卫韶扬鞭之际,身后飞起一片呛人的尘土。

看得赶上来的李旭嘴角直抽抽,他咋感觉,之前千里追凶的时候,他们家大人也没骑出来这速度呢!

……

半个时辰后

永都城北郊,马庄菜园子

郁郁葱葱的菜园子里种满了各种枝繁叶茂的蔬菜,一看就是快要到大丰收的季节了。

“江姐姐,你的脸上,沾了泥点儿。”

“嗯?在哪?”

“就这边,这里……不是那……是那边,还是让我帮你吧!”

刘颢(hao)放下手中的水舀,沿着地垄沟向前走了两步,走到江春晓身前。

他抬起手,以指尖隔着白帕子轻柔的为她擦去额角的污泥。

看到那被污泥染脏的帕子,江春晓抱歉的道:“诶呀,这么脏,我给你拿去洗洗吧。”

刘颢摇头,随手将那帕子对折后,放回腰间的腰带中。

他笑着道:“无妨,我经常与父亲来此做农活,帕子沾泥,都是常有的事。

从小到大,我都在这泥地里长大的,不嫌弃它们。“

挺了一下,他又道:“只是我没想到,像江姐姐这样的人物,竟也会喜欢做农活。

倒是一点儿都不嫌脏。“

刘颢这番话是真心话,没有因为她是和自家菜园签了契约的东家,就出言恭维她。

毕竟,他的这张嘴,可是从来都不会为了讨好人而说谎话的。

江春晓抬手将耳侧的碎发往后顺了顺,弯腰又扶起一株被日头晒弯的土豆秧。

她弯唇笑道:

“为何要嫌脏?我这样的人,是哪样的人?

你这位未来的大雁文状元都干得农活,我一个满身铜臭的商人,却做不得?”

江春晓说这话的时候,笑容真诚,娇颜上丝毫没有半点的不悦。

喜乐园开业之后,她就找到了这几户农家,合作起来。

刘颢是其中刘农户家的小儿子,是这永都城郊马庄里最出名的学子。

他出身低微,却积极向上,满腹诗书,是大雁最好的白鹿书院里最厉害的章夫子最特意的门生。

听别人说,这刘颢在白鹿书院里一切的束脩都是免交的。

因为夫子看好他,认为他有进士才华,他日定然能高中状元,是大雁不可多得的人才。

江春晓和刘颢在刘家的菜园子里,一见如故,对彼此的印象都非常好。

江春晓有个亲哥和小妹,就是没有弟弟。

她看到小她三岁的刘颢之后,把他看成了自己的小弟弟。

刘颢没有读书人的轻狂和不食人间烟火,接人待物很有礼貌。

他对务农的父亲、兄长都很敬重,书院暑休之时,他还经常过来帮着他们做农活。

江春晓他们一家三口虽是只有初一和十五过来这边,倒是次次都能见到刘颢在这。

这几户农家种的庄稼长势茂盛,刘农户他们为人也很老实本分。

先前几次给她们喜乐园送去的食材都是最早一批下来的蔬菜,按市场价是该高一些的。

但是,他们却给了江春晓一个十分优惠的价格,也是想着能长期的合作是极好的。

两人每次遇见,都会在这田间地头里一起给秧苗浇水,剪枝,倒是相处的十分自在。

江淮之和刘农户他们则在另一侧的地里给玉米地除草。

干了半辈子屠夫的江淮之,爹是打猎的,他从小都没干过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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