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记得他递过药袋时的那只手。
清瘦,修长,略有薄茧,在阳光下白得发光。
那样的手若是握起笔来,一定很好看。
相比之下,她的手就太小了些,握着笔的样子总是显得有些局促。说到底要是她的骨架能生得更大些,背起画架也不至于总是这么费劲了吧。
要不,找个时间再去药店看看他?
“啊。”
过于跑神的结果,就是手一抖,画纸上多了突兀的一点。
唉,这是今天报废的第几张纸了?就算如今纸价不贵,也经不起她这样浪费啊……
抬眼望去,满目萧索。历法上已经入春,但树木似乎还未从寒冬的余韵中挣脱,绿意才刚刚在树枝间冒头,着实画不出什么令人愉悦的画作。
要不还是收拾收拾,给她爹买茶吧。
刚这么想着,头顶上突然传来一个喷嚏声。她还没来得及抬头,伴随着一声惊恐的叫声,一个重物便狠狠地砸在了她的后背上。这一砸可不得了,叶宵隐隐约约似乎看到了一条大河,河对岸是她那未曾谋面的母亲,正笑呵呵地对她伸出了手。
“哇啊,对、对不起,这位公子你没事吧!”
然后咚的一声,那人踹翻了她身边的洗笔筒,混着墨汁味的污水泼了两人一腿。
初春的风袭来,两人同时打了个寒颤。
对面:“嘶,好、好……阿嚏!”
叶宵:……
还是赵兄说得对,今日诸事不利,就该待在家中躺平才是。
这便是,她与薛秭颜的初识。
让人回想起来,便想打喷嚏程度的……冷。
自然,画没画成,答应给她爹带的茶叶也没带成,回家还发烧了三日,前前后后在床上躺了半个月才被爹允许出门。听说这病还是她那位未来公公亲自过来治的,那位闻家小公子也来探过病,只是不巧,每次他来时她不是身体不适便是刚好睡着,前前后后三四次愣是一次都没见上。
想着自己病好了得去那边道声谢,顺便以兄长的身份去见见那位未来夫君,看看他是个什么样的人。谢礼的话,这个时节的海棠最是繁盛,采上几株带去既雅致,又不会显得过于唐突,甚好。
结果刚走到地方,就撞上了那个害她倒霉的罪魁祸首。
“啊,我就知道在这儿能等到你!”
说着就从怀里掏出了几块碎银子,猛地一鞠躬,双手奉上。
“上次真的对不起,这是我用来赔你的画和衣服的!”
叶宵注意到,这小姑娘应该已经在这南山下等了她许久,捧着银子的指尖冻得通红。
“不必了,只是些废画,不值什么。这银子,你还是拿回去吧。”
“真的不用赔吗?”小姑娘一听,立马双眼放光乐开了花,“叶公子真是个好人啊。”
叶宵见她好好把钱收回去,还没来得及点头便拧起了眉头。
她上次见面的时候就发现了,明明是初春的时节,薛秭颜这姑娘像是没注意到似的穿得十分单薄。那一身对襟襦裙可是标准的夏天款式,在这种季节穿简直跟裸·奔没什么区别。
说她是没注意,是因为她身上的料子明显不是穷人家的孩子能穿的,说是一身绫罗也不为过。但这样单薄的料子可挡不住这季节的寒风。况且看她冻成这样,也不像是不怕冷的样子。
同为女子,叶宵担忧她这般不谨慎,怕是将来月事来了会很难过。
于是出于好心,临走之时她解下了自己的斗篷。
“薛姑娘,小心倒春寒,别再受凉了。”
以为两人的交集就该到此结束,没想到那之后不管她去哪儿,总能碰到薛秭颜。最开始是“巧遇”,然后是打着还斗篷的名号,再后来是她发现这姑娘家境明明很好却不识字,便答应她每次见面时教她一个时辰的字。
刚开始的时候她练得很认真,但自从发现自己写错笔画时,叶宵会握着她的手重新纠正开始,她就开始频频写不好字了。
热情的小姑娘心思单纯,司马昭之心昭然若揭,叶宵为了她能好好读书,自然不纵着她。小姑娘发现这招不好使了后,还气了好半天。
不过她的气总是来得快,去得也快,没过一会儿便又想出了新的点子。
“要是我能在两天之内默出这篇,元夕哥哥就陪我一起去逛月底的灯会好不好?”
提出这个要求时的她,眼中盛满了明晃晃的倾慕与希冀。
让叶宵不忍拒绝。
反正自己是女儿身,就算一起出游,于她的名节也无损。
“好,一言为定。”
为了这个约定,薛秭颜算是拼尽了全力,好险在第二天的傍晚默出了说好的文章。
于是三天后,叶宵换上了男装,第一次陪除家人以外的人逛灯会。
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