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1 / 2)

1982年,七月三日,晚上七点,在所有人都劳累了一天,开开心心一起聚在享受美食的的时候,林家却一改往日的宁静。

“你也不看看你自己是个什么东西,赶紧去跟小杨道歉。”

一个约莫四十多岁的男人说完,重重地将手拍在饭桌子上,砰的一声。

在他正对面,此时正坐着一个十八九岁面容姣好的少女。

“我为什么要跟他道歉?我做错了什么,我要跟他道歉。”

她又没杀人放火,只是分个手而已,林愉实在想不通为什么父亲要发这么大火。

而且,自己的亲生父亲为什么总是站在男朋友那一边?

不问缘由都是骂自己。

“好了,好了。不要吵了。马上就要吃饭了。不过二妮你也是,好端端的为什么要跟小杨分手。

有什么事情坐下来好好谈谈。不要总动不动就提分手。像小杨这个样子的,家庭好,工作还好的男生。真分了,你去哪里找?”

林母端着菜从厨房走了出来。

林愉赌气道:

“我为什么一定要找一个人,我不结婚不可以吗?”

但他这句话却听在林父的耳中,却惹得林父又一阵火大:

“不结婚。只有脑子有问题的人才不结婚,不结婚……”

林母见状,轻轻推了林父一下:“好好说话。”

接着又道:

“哪有女人不结婚。自古以来。所有女人都要嫁人的,这是天理。

现在是你哥还没结婚。你觉得要是以后你嫂子进门了,能容得下你吗?”

林母是过来人,她活了一辈子还真没见过哪个女孩子不结婚在娘家呆一辈子的,那不是惹人笑话吗?

“你不会真指望我们养你一辈子吧?”

林母试探道,不过说完就觉得这个可能非常大,林母和林父下意识对视了一眼。

林父怒道:“想都不要想!”

这就是自己的父母,林愉看着面前的两人,

突然就笑了,问道:“你们有养过我吗?”

哦,是了,还是有养到15岁的,然后就让她替她哥下乡插队去了。

他们似乎已经忘了他们从小是怎么养大她。

似乎忘了她一回城,就逼着她去找活干,只因为觉得她吃了家里的粮食。

林愉至今还记得几年前刚回城的时候。

由于返城知青太多了,街道办都堵得水泄不通。他们家又没权又没势。人家根本就不给她安排工作。

是她顶着大太阳,一家厂一家厂地问过去,这才找到在制衣厂做临时工。

临时工是什么,不仅干的活儿又苦又累,工资还比别人第一半。

拿到工资,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兜里都没有揣热,就给了他们。

到现在她身上这件衣服,都还是好几年前买的,颜色都洗来褪色了都没舍得再买。

他们好意思说他们养她吗?说出去给别人听都觉得好笑。

“二妮,你这样说就没道理了,我们没养你,你怎么长这么大的?你小时候生病,难道你不是你爸背着你去的吗?”

林母想也没想就反驳道,

林父却突然冷笑出声,

“你跟她说什么?她就是一头养不熟的白眼狼。你对她再好,她也不会记你的好。”

是,她确实是白眼狼,林愉想道。

从小到大她就不应该那么懂事。

因为不忍心看着自己父母太辛苦,人还没灶台高她就开始学着做饭。

每天只要父亲的铃铛一响,她就去巷子口等着,替他扶自行车。

因为看母亲的手生冻疮,她就偷偷自己去捡煤球给她买药。

后来去下乡干活攒的票。她舍不得用,全部留起来,回城后就给了父母。

她哥林大庆不懂事,常常要林父林母担忧难过。

她希望父母可以轻松一点,这些年去制衣厂上班赚来的钱,她自己只留够生活用的,害怕他们舍不得花,还从嘴里省出来的,又给他们买生活上的东西。

家里面的大件小件不说全部都是她添置的。

但是父母屋子里衣柜,用了许久都舍不得扔的洗脸帕,吃饭用的桌子,衣服鞋子。

哪一样不是他买的。

可是最后却换来一句,白眼狼。

可是她的大哥呢?明明他也是他们的儿子。为什么他可以一分钱都不用给父母,反而父母还要倒贴他,

哦,就因为他是男的。

公平吗?

林愉忍住伤心,认同道:

“对,我是白眼狼。只有林大庆,他不是,以后你们要钱就去找好了。反正我是白眼狼。”

林愉抹了一把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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