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层林尽染,远山如黛。
田野上红、黄、绿三色交织,道路旁柿子林开始挂果,如同小巧精致的红灯笼,第一次霜降之后它们就会成熟。
这大概是京城人最爱的季节,再过些日子北风会卷着风沙漫天飞舞,整座城市都是灰蒙蒙的。
下午三点,阜成门外一条僻静的道路上,常威和李来福两人结伴慢慢走着。
这里已经出了城墙,路上的人越来越少。
他们已经走过一遍,现在朝回走。
常威停下脚步,看了眼柿子林边的民兵窝棚。
李来福顺着目光看过去,疑惑道:“这里应该有民兵吧?”
常威摇了摇头,“再过半个月才会有,这会的柿子拿去做柿饼都没人要。”
李来福了然,提议道:“我们去看看?”
常威没回话,已经找了下脚的地方先走过去。
茅草搭的两面坡顶,中间高度不过两米出头,里面曾经搭了张床铺,铺板已经被带走了,只留下两头的石块。
常威在黄泥抹的墙壁上轻轻抚摸着,触感提升下,他能感觉到手掌处的泥土和旁边的略有不同。
一个是两年以上的老土,一个是个把月时间刚补上去的,因为秋雨的缘故带有几分湿气。
他轻轻的剥离着,很快把面上的一层揭了下来。
旧有的黄泥墙面上,几滴暗红色的斑点。
“这是血?”李来福凑近看着,肯定道:“这是血迹,被人故意盖住的。”
他还记得青铜簋入室抢劫后杀人的案子,墙壁上也有类似的痕迹。
“应该是,而且是钝器击伤的,我估计时间就是上个月。”
“杨丹的血?”
“不敢肯定,但大概率是的。”
说着话,常威从窝棚里出来,在四周的泥土地里想要找到蛛丝马迹。
可惜过去了一个月,别说人的脚印,就算狗熊走过也已经被大自然抹平。
几场雨后,更别提血迹。
“没看见尸体,应该是带走了。”李来福在窝棚里也没有别的发现,跟在常威的身后出来,看向柿子林。
“这条路人不多,但也不是没人走,凶手肯定不敢带着尸体走大路,我觉得应该是走的柿子林。”李来福已经开始尝试独立思考,他看了看四周的环境,肯定道:“也只有林子里最保险。”
两人一脚高,一脚低,在柿子林里分开寻找可能的踪迹。
脚印、血迹、凶器
就在常威都准备放弃的时候,李来福在三四百米外大喊一声。
柿子树半截枝桠上挂着一块被扯破的碎布,色泽暗红,已经被血迹渲染的看不出原本的颜色。
常威用手指捻着慢慢取下来。
这是一块普通的麻布,大概十厘米见方,应该是路过时挂到树枝慌乱下强行扯破留下的。
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不过在角落的位置上有个口字,上面还有一竖,可惜破裂处就在这里。
李来福蹲在地上,抹去上面的一层落叶,找了根树枝开始慢慢写字。
口字,上面还有个竖。
李来福写了个古字就写不出来了。
毕竟是初小本科学历。
常威也找了个木棍,在旁边写了个杏字,想了想又写下唐和糖。
李来福羡慕的看着,赞叹道:“常威,你真有文化。”
常威得意的抖了下屁股,找出烟散了一支过去,“我弟弟妹妹的作业都是我辅导的。”
“那你真厉害,我弟弟的作业我都看不懂。”
“你哪个弟弟?读几年级?不懂的可以来问我。”
“大弟,今年读高一,我回去告诉他以后有问题就来派出所请教你。”
常威把脑袋猛地一低,拿着小棍在地上胡乱比划。
李来福看着地上的糖字,“常威,这会不会是哪家糖厂的?”
常威摇了摇头,“这个布料比较粗,糖厂应该不会用。”
划着划着,他突然看向自己画出的痕迹发呆。
莫名其妙写出个占字。
占当然不会是占,他慢慢加上广字。
店。
他觉得一定是店字。
商店冯文说,杨丹每一两个月会去百货商店买鞋和衣服。
每次钱不多,就四五十块。
“走,来福,去找冯文,问问他们都是在哪个百货商店买东西。”
两人风风火火的跑到阜成门下把车开上,又返回到电子厂找冯文。
“不可能吧,她们和我妻子关系很好的,其中有一个还经常来我家玩,每次到了新货也会提前帮我妻子留一件。”冯文不敢置信,他想过很多可能,唯独没想到百货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