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顺从而已。我说的是电影暂缓拍摄,一句话下去,随时可以继续。只不过我在想,也许可以顺便给他挖个坑。让公司股东会成员觉得我当总经理更好,不一定非得提高自己水平,也可以让竞争对手看起来像个傻·叉。”
“说说看。”文静面色稍缓。
孙星耀首先提了个问题,“《地狱红包群》,你有把握红吗?”
文静一阵无语,反问道,“真实电影里,什么东西是有把握的?反正我没听说过。”
孙星耀一想,也是。索性不再卖关子,开口坦白道,“现在有两个方案。第一个就是像之前讨论的那样,星耀一手包办,自负盈亏。第二个方案,你出钱投资,星耀负责宣传发行。到时候赚了钱按照比例分,你占大头,星耀只拿10的发行抽成。不过这样的话,万一片子扑了,大部分损失需要由你承担。”
文静秒懂,“因为他的阻挠,星耀无法进行拍摄。如果我单独出资拍完电影,并且最后《地狱红包群》火了,赚的钱大部分归我,孙涵就是把钱往外推的罪人。电影越火,赚的越多,他的罪孽越深重。妨碍到大家赚钱的家伙,没有人会喜欢。”要知道,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就是这样没错。”孙星耀点头。
顿了顿,她补充道,“因为《地狱红包群》的规模不大,投资成本不会高,我个人认为有火的潜质,所以才有这个提议。如果你不想出资也没关系,正常拍摄就行。虽然外人眼里,孙涵是我亲叔叔,随时可能取代我总经理的位置,但实际上他屁都不是,影响不了什么。两个方案之间的差别,只有投资人而已。”
文静默默想,孙涵够讨人厌的。为了对付他,孙星耀居然狠下心,忍痛把赚钱的机会让给她。
沉默片刻,她忽然问,“为什么阿姨独自创办的公司,家里其他人会有股份?”这个问题困扰她许久。按理来说,大部分股份应该在企业创办人手里才对。
孙星耀仰天长叹,唏嘘不已,“这是个失败的案例。公司扩张的时候,老妈心急了点。为了保证现金流充足,她把手里的股份不断转让给别人,以此变现,然后把拿到的现金投入公司。就这么只卖不买,手里的股份越来越少。最后公司倒是做大了,手里股份不剩下多少,全是为别人做嫁衣。”
文静无言以对,低下头认真思索。据她了解,中国电影票房分账分为两部分。第一,先行纳税。总票房5的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基金,以及相关税费33,剩余部分为可分账票房。
在可分账票房中,影院抽成50、院线7,剩余43(制片方+发行方),发行方一般收取10净票房作为发行代理费,制片方实际票房收入为可分账票房33。(总票房91733)
真实电影时代,人们只需要戴上观影头盔就能看电影,因此不再有院线抽成,影院抽成也缩减为40。加上10的发行费用,还能剩下50。也就是说,如果她投资拍摄,未来实际票房收入为可分账票房的46。(总票房91750)
所以,只要电影的成本控制住了,她就能用小成本去博取大收益。哪个投资会没风险?《地狱红包群》投入回报性价比已经非常高了。
想了想,文静坦诚道,“还有个问题,投资方得负责选角色、拍戏,我不懂这些。”
“大家都这么熟了,帮点小忙不成问题!”孙星耀爽快道,“只要你愿意出资,其他我搞定。而且是义务帮忙,不收钱!”为了赶孙涵出公司,她十分积极踊跃。
商量好后,文静毅然决然地道,“我选第二个方案。”
作者有话要说: 中国电影票房分成资料来源于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