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后,我没勇气去队上借钱,和小李、小洪说了下,公安局要我缴纳25元钱,才能去火化场取回我爹的骨灰。
小李、小洪都没接我的话,我猜想他俩也没有什么钱,或是借给我,怕我还不起,又不好要,干脆不吭声,沉默为金。
他俩不吭声,我也不好再说借钱的事。
我爹去世了,庄上似乎没人觉得诧异。我被公安喊走,庄上人几乎大都知道,但我回来后,却无人问我,就连生产队长也没问我个一、二、三。
也许队长早就从公安人员那里知道了情况,也许队长怕我给生产队找麻烦。
我爹骨灰的事,我没和任何人再提,我只能就事论事,走一步看一步,等待公安局把骨灰给我送来再说。
我异想天开地认为,我不去领我爹的骨灰,公安一定会派人送上门来。到时不行,就让生产队里先垫付着,我慢慢还呗。
反正人在债不烂。
就这样,一个月过去了,三个月过去了,公安局没人把我爹的骨灰给我送来,也没人催我去领骨灰。
似乎我爹就没有去世,只是远走他乡了。
很快,半年过去了。我想起我爹的骨灰,想去领回来,又不敢去,心中胆怯的很,更何况我也没有这笔钱。
这笔钱,对当时的我来说就是一笔巨资,实在不敢想象。
一年过去了,我渐渐释怀了没领回骨灰,对我爹的愧疚。
我不再想我爹骨灰一事了,有事没事,我就喜欢把清代诗人龚自珍的《己亥杂诗》中那句“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当歌哼唱,掩色我内心的虚伪状态。
我爹走了,我似乎也轻松了许多,主要是精神上的放松。生活上有一口就吃一口,没有,就和小李、小洪出去混。
我们三人好着呢,我的家从此就象一个下放知青点,我也象个下放知青一样,不再安心在田间劳动,而是满世界地鬼混,有一种没人管真好,年轻真开心的感觉。
我和小李、小洪玩到其他知青,有啥吃啥,渐渐其他知青也知道了我家的情况,到我们这里来玩,吃在这里,住在这里,自由自在,不受任何干扰。
有一天下午,两个其他公社的知青跑到我家来玩,他们一进家,就喊小洪、小李:“快去烧点开水,拿把刀来。”
小洪、小李不知他俩要干什么,就说:“拿刀干什么?”
只见他俩一人从怀里拿出一只鸡来,说是杀了喝酒。他们用刀把鸡头剁掉,用开水把鸡毛褪掉,去除内脏,就放进锅里,倒上水煨起来。
晚上我下工回来,看到他们四人已在吃鸡喝酒,开心的不得了。
我一惊,忙问他们哪来的鸡。
他们也不和我说,只是把我拉过来,围着小桌子喝酒。小李还把一只鸡大腿递给我,说是特意给我留的。
鸡肉是香的,鸡大腿是好吃的。
那时谁家要是能炖上一只鸡,一定是家里来了重要客人,或家中有六十岁老人过寿之类的大事。
而我们五人,平白无故就炖上两只鸡吃,真得很奢侈。
鸡吃完了,鸡汤也喝完了,我也终于知道两只鸡的来历。
原来这两个知青,下午溜达到何家庄,刚进庄,就看到庄口一大群鸡,他俩就动了歪念想。
他俩把随身携带着的吊鸡线饵,扔到鸡群里,没一会,就有两只鸡吃了带线的饵食,被他俩慢慢捉住。
于是他俩就藏抱着鸡,来到我家,正好小李、小洪没去上工,他们四人就弄起鸡、锅来。
吃完之后,我一看,鸡骨头,鸡毛还在家中,这要是让队里的人看到,那我不成了偷鸡贼吗。那我以后还怎么在庄上走动,更何况我还是地主孙子。
小李看我提心吊胆的样子,就说:“没关系,被发现,你就说是我们知青干的,和你无关。”
说是这么说,我还是觉得不妥。
于是我找了一条我爹穿过的破裤子,把鸡毛、鸡内脏、鸡骨头都放到裤腿中,再在裤中放些泥块,拿着扔到我家粪坑中。
这件事后,小李、小洪再喊我去其他知青点玩,我都借口不去了,我有点害怕他们知青的所作所为。
就这样昏昏逐逐的过了半年,我们的生活又出现了裂变。
首先是这年的九月份,和小李、小洪一起从省城下放到我们庄上的五个知青,因省城一新建的大型维尼龙厂招工,庄上三个女知青同时被招工走了,小李、小洪未走成,成天无精打彩,既不上工,也不出门,窝在床上挺尸。
每天吃饭,都是我出工回来做好了,喊他俩吃饭,才起床。
渐渐我对他俩也开始反感了,因为他俩比我还懒。
表面看他俩穿戴的人模狗样。
小李上身蓝的确良衬衫,下身凡立丁黑裤,还戴着块上海牌手表,一副上海绅士派头,可他的床上却